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满足公司于2025年
分红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153,638.21元,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
润-2,673,814.19元,按照《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由
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计提总额已达到公司股本50%以上,本半年度公司不再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半年度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7,495,449.63元。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的回报力度,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
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计派发现金股利90,000,0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
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
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
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董事会
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
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