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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时: 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3 21:05:49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5-154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因被控股股
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
元,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现上述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已完全消除,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相应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目前,上述申请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于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全部
消除。本次公司股票被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但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
情形。公司股票简称、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会发生变化。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
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
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关于撤销股票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6 条等相关规定,因被控股股
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已完全消
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上述其他风险警示予以撤销。
  二、公司股票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股票还存在其他两种风险警示情形,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
司仍存在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况如下:
(曾用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 东时”。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德皓国
际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低者分别为-6,956.51 万元、-37,302.29 万元、-90,255.65 万元,最近连续三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2024 年度德
皓国际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1457 号)显
示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目前,公司已针对上述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采取了相关措施,公
司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并及时披露工作进展情况。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
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
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
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
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
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
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5028 号)。因公司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
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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