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修订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修订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更有效地执行公司现阶段战略计划,激励核心团队推动测序仪在非关联
方客户中的份额提升,增强市场覆盖与长期竞争力,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作出修订。本次修订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作出修订,为
保持内容一致性,使得股权激励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出修订。本次修订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更有效地执行公司现阶段战略计划,激励核心团队推动测序仪在非关联
方客户中的份额提升,增强市场覆盖与长期竞争力,公司对《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摘要作出修订。本次修订事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对《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作出修订,为保持内
容一致性,使得持股计划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公司对《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作出修订。本次修订事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