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04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即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03,226,119.51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522,052,790.74
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
结合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0 元(含税),截止 2025 年 8 月 20 日
公司总股本 931,180,500 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5,182,635.00 元,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1.5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
配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
致通过《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
分配相关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了现
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的披
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
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