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室。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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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4 人,代表股份 197,495,3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数 的 54.5447 % 。其 中: 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 东 5 人, 代 表股份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9 人,代表股份 893,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9 人,
代表股份 89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
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7,419,0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3721%;弃权 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73%。
提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7,424,5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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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8013%;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26%。
提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7,419,0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4057%;弃权 2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37%。
提案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7,417,6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5512%;弃权 2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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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49%。
提案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7,415,7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6519%;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9%。
提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7,407,9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451%;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7%。
提案 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7,419,1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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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3497%;弃权 2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85%。
提案 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7,417,6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5512%;弃权 2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49%。
提案 9.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7,411,2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3050%;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74%。
提案 10.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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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股份数:196,669,016 股
同意股份数:196,668,674 股
同意股份数:196,666,801 股
同意股份数:196,666,073 股
同意股份数:196,626,278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7,216 股
同意股份数:66,874 股
同意股份数:65,001 股
同意股份数:64,273 股
同意股份数:24,478 股
提案 11.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96,624,178 股
同意股份数:196,621,464 股
同意股份数:196,626,673 股
电光科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2,378 股
同意股份数:19,664 股
同意股份数:24,873 股
提案 1.00、2.00、3.00 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4.00-9.00 为普通
表决事项,获得赞成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提案通过。提案 10.00 五位非独立董事
获得赞成票数超过二分之一,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案 11.00 三位独
立董事获得赞成票数超过二分之一,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