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5-019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范围内,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
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办理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
已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财
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8,468,688.19 元,母公司报表实
现净利润为 167,161,053.79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49,826,680.2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
润为 1,433,110,574.84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原则,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 1,399,792,044.58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
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
因素,经 2024 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为:以总股本 500,543,8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若自本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
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
现金红利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
不包含回购股份。
三、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
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
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
性。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