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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3 00:07:21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5-04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总股本4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人民币(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200,000.00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2025
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中期利润分配,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补亏损、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未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7,929,235.2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0,716,599.24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公司2025年中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716,599.2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
总股本为480,000,000股。
成果的原则,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总股本4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 在 册 股 东 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0.40 元 人 民 币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系公司着眼于长远
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充分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盈利能
力、现金流量状况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的安排,符合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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