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燕东微 股票代码:688172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二、本次发行股份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
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本次发行 A 股股
票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燕东微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本上市公告书 指
票上市公告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北京电控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实施细则》 指
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京电控 指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验
指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机构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西八间房
成立时间: 1987 年 10 月 6 日
上市时间: 2022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42,797.81 万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燕东微
股票代码: 688172
法定代表人: 张劲松
董事会秘书: 霍凤祥
联系电话: 010-50973019
互联网地址: https://www.ydme.com
制造、加工半导体器件;设计、销售半导体器件及其应用技
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动车公共
停车场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市
经营范围: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125734D
注: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登记已经完成,尚待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制造与服务和产品与方案两大类,主要市场覆盖消费电子、
电力电子、新能源等领域。制造与服务板块,为客户提供半导体开放式晶圆制造
等服务;产品与方案板块,为客户提供分立器件及模拟集成电路整体解决方案。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项的批复文件。
发行人与北京电控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对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金额、认购资金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限售期
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
案》等文件启动本次发行。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
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向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照规定
的时间缴纳认购资金。最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25,083,986 股。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北京电控 225,083,986 4,019,999,989.96 36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
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上交所报送
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为 225,083,986 股,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3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019,999,989.96 元。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7.86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
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六)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19,999,989.96 元,未超过
募集资金规模上限,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4,922,641.5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05,077,348.46 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北京电控已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认购资金
全额汇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认购款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
(德皓验字[2025]00000035 号),确认截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北京电控缴纳的
认购资金人民币 4,019,999,989.96 元。
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德
皓验字[2025]00000034 号),确认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燕东微本次共计募集
资金人民币 4,019,999,989.9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225,083,986.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人 民 币
(八)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
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九)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北京电控,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47998H
注册资本 313,921.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劲松
成立日期 1997-04-0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 A 区
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
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
经营范围 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
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
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
北京电控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控人为北京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北京电控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构成
关联交易。
排的说明
最近一年,除已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北京电控与发行人
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遵照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依法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电控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均为合法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
资金;该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
或利益相关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十)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
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并获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募集资金总额和发
行费用、限售期、上市地点、定价及配售过程、缴款及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
行方案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
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
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的批准与授权和北京电控出具的批复,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已履行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
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涉及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等相关法律文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出具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燕东微
证券代码为:688172.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
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
下:
单位: 股
质押、标记或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冻结情况 股东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条件股份数
(全称) 股份 性质
量 数量
状态
国有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20,573,126 34.96% 420,573,126 无 0
法人
国有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8,912,889 14.04% 无 0
法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国有
有限公司 法人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
限合伙)
国有
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93,164,110 7.74% 93,164,110 无 0
法人
国有
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205,769 3.76% 45,205,769 无 0
法人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国有
公司 法人
国有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9,137,893 1.59% 无 0
法人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
国有
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 17,074,784 1.42% 无 0
法人
份有限公司
国有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4,228,987 1.18% 无 0
法人
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 14,228,987 1.18% 无 0 其他
金(有限合伙)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
比例
(全称) 量 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性质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 国有
公司 法人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 国有
有限公司 法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 国有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
展基金(有限合伙)
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 国有
限公司 法人
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 国有
限公司 法人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 国有
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 国有
有限公司 法人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 国有
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 法人
限公司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 国有
公司 法人
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25,083,986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北京电控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相应增加,营运资金得到充实,
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运营规
模和经济效益,为后续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北电集
成 12 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
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北京电控,北京电控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北京电控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除此之外,本次发行
不会导致其与公司之间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
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
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二、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日 日 日
资产总计 2,406,019.67 1,848,443.06 1,782,465.39
负债合计 576,501.01 347,699.75 330,080.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29,518.66 1,500,743.31 1,452,385.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67,783.17 1,485,911.98 1,434,860.4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70,433.89 212,690.37 217,522.43
营业利润 -32,712.71 45,657.20 53,417.88
利润总额 -30,468.39 45,551.79 52,751.79
净利润 -21,907.43 42,535.89 46,437.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811.59 45,229.25 46,212.5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868.42 40,276.84 79,639.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614.19 -446,682.32 -218,883.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9,908.90 -15,637.83 374,035.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7,716.41 -422,026.03 234,856.9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5,216.69 477,500.28 899,526.30
(四)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项目 期间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益率(%)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2024 年度 -1.95 -0.24 -0.24
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2023 年度 2.00 0.24 0.24
润 2022 年度 3.52 0.37 0.37
(五)其他财务指标
主要指标 31 日/2024 年 31 日/2023 年 31 日/2022 年
度 度 度
流动比率(倍) 3.09 5.28 7.50
速动比率(倍) 2.88 4.84 6.85
资产负债率(%) 23.96 18.81 18.5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7 2.39 4.29
存货周转率(次) 1.60 1.57 1.53
总资产周转率(次) 0.08 0.12 0.14
利息保障倍数(倍) -9.67 18.57 19.8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6 0.34 0.6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3.64 -3.52 1.9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2.20 12.39 11.97
注: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④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⑤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
⑥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⑦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
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⑨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⑩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总股本;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保荐代表人:张林、侯顺
项目协办人:田东阁
项目组成员:薛筱萌
电话:86-10-56052830
传真:86-10-561182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负责人:刘继
经办律师:李波、许春玲、武琳悦
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三、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负责人:杨雄
签字会计师:胡晓辉、贺爱雅
电话:010-68278880
传真:010-68278880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负责人:杨雄
签字会计师:胡晓辉、贺爱雅
电话:010-68278880
传真:010-68278880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张林、侯顺担任本次燕东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
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张林先生:保荐代表人,博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七星电子 IPO、中国核
电 IPO、筑博设计 IPO、复旦微电 IPO、中芯国际 IPO、燕东微 IPO、金凯生科
IPO、北方华创非公开发行、七星电子非公开发行、东方精工非公开发行、紫光
股份非公开发行、铁汉生态非公开发行、泛海控股非公开发行、科蓝软件可转债、
中航动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民生控股重大资产出售、七星电子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华美地产公司债等,暂无作为保荐代表人现
在尽职推荐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侯顺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筑博设计 IPO、燕东
微 IPO、航天南湖 IPO、铁汉生态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北方华创非公
开发行、紫光股份非公开发行、科蓝软件可转债、联络互动重大资产重组、汇鸿
股份换股吸收合并、京城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常林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国机
重装重大资产重组、苏美达公司债等,暂无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
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
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人认为:本次燕东微向特定对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燕东微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并承担保荐人的相应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三)保荐人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报告;
(四)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文件;
(七)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51 号
电话:010-50973000-854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 层
电话:010-56051430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 11:30 ,下午 13:00~ 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