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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世食品: 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22 22:05:20

证券代码:836826    证券简称:盖世食品       公告编号:2025-146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
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
意公司注销《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认
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
立董事杨波、杨英锦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核查的
议案》和《关于对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的议案》,
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根据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
上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2-128)。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披露《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权益登记日为 2022 年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
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了同意
意见。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和《关于 2022 年
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0),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
股票期权 36.00 万份(调整后)自激励计划经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已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了
同意意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和《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以及《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 据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致 同 审 字 (2025) 第
年营业收入为 534,239,925.45 元,较 2021 年营业收入 344,227,142.50 元增长率
为 55.2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决
定对《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66.096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管
理团队的稳定性造成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
致同意本次注销 66.0960 万份股票期权的相关安排。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本次期权注销事项
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本次期权注销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及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等事项。
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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