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含税),本次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
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
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本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200,000,000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7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证券账户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7月16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23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光社区龙珠三路光前工业区6栋3层
咨询联系人:沈正钊、罗炜
咨询电话:0755-23230588
传真号码:0755-8602630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