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5,034,242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将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164,16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034,242股后的159,125,758股为基数,
本次实际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159,125,758股×1元/10股
=15,912,575.80元(含税)。
本保持不变。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
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股=15,912,575.80元/164,160,000股×10股=0.969333元(保
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除权
参考价=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息除权
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69333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案》,以截至2025年4月25日的公司总股本164,16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6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034,242股
后的164,160,000股为基数,本次实际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
=159,125,758股×1元/10股=15,912,575.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
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
每10股现金分红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 10股
=15,912,575.80元/164,160,000股×10股=0.96933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
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除权参考价=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
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
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19.70元。
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或价格将根
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
咨询联系人:周樊
咨询电话:0551-66318181
传真电话:0551-6631818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