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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苏吴: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6 18:09:11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ST苏吴   公告编号:临2025-069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
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2025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 号),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4)。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中国证监会正式的处罚决定书
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三)项规定财务类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
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5-032)。
  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年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浙江复
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企业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述
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三)项的规定,
公司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暨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 年 7 月 14 日、7 月 15 日、7 月 16 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
外部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不存在关于公
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
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事项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
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者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
常波动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7 月 15 日、7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
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退市风险
                                        (处
罚字〔2025〕58 号),认定公司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事项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中国证
监会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
止上市。
  (三)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风险
  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处罚字〔2025〕58 号),截至 2023 年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
额 169,260.71 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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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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