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3 证券简称:芒果超媒 公告编号:2025-027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
容为:以总股本 1,870,720,8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 元(含
税),送 0 股,转增 0 股,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411,558,579.30 元。若在分配方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
原因而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70,720,81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1.9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1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
咨询联系人:周勇、黄建庸
咨询电话:0731-82967188
邮件:mangocm@mangocm.com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