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
(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
不超过 22,797,0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
函》
,截至目前,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价格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区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元/股)
集中竞价 16.93~18.53 17.6895 7,597,941 1.000
至 2025 年 7 月 4 日
国家集成
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
股份有限
公司
大宗交易 17.17~19.46 18.1003 15,199,000 2.000
至 2025 年 7 月 4 日
合计 - - 16.93~19.46 17.9634 22,796,941 3.000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78,837,341 10.3747 56,040,400 7.3747
国家集成电
路产业投资 其中:
基金股份有 无限售条件股份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已实施完毕,在股份减持期间,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做出的相关股份减持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
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