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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7 22:05:39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及其摘要的议案》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玄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6),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
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继雄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 8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1)。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归属数量及/或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98.74-1.2)
/(1+0.4)≈69.67 元/股;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
留部分授予)=(64.08-1.2)/(1+0.4)≈44.91 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1,804,426 股(四舍五入,尾差合计所致,下同)。
≈2,922,770 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241,367×(1+0.4)≈337,914 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
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
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 号》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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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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