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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格米特: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6 16:05:06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
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分
配总额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所有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已暂停自主行权,故本次权益分派的派发基数为公司现有总
股本 547,693,154 股。
   二、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547,693,154 股,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并保持上述分配比
例不变对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 月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 调整相关参数
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后,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
当按照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和/或回购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的规定:在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
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需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
以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4 层
  咨询联系人:王涛、辛梦云
  咨询电话:0755-86600637
  传真电话:0755-8660099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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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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