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盛帮股份: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3:15

证券代码:301233         证券简称:盛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94,2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1.931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99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316%。
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8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870,000 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1,470,000 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9,265,41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12,204,58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1%。
量为 665,4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股份数量为 5,59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86%,其中 5,460,300 股股份
上 市 流 通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7 月 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5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3%。本次实际可上市
流通数量为 338,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1,470,000 股,上市后未发生变动。其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2,549,075 股,占公司总股本 63.24%,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18,920,9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36.7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两名,分别为魏立文、赖福龙。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
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东魏立文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做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
有的上述股份。
   本人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
减持的其他规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涉及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
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二)公司股东赖福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做出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
有的上述股份。
     本人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
减持的其他规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涉及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
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99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316%。
 序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号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合   计       994,200    994,200     994,200
     上述股东除履行相关承诺外,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
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2,549,075.00      63.24%   -994,200.00   31,554,875.00   61.31%
   首发前限售股 31,656,200.00      61.50%   -994,200.00   30,662,000.00   59.57%
   高管锁定股      892,875.00     1.73%        0          892,875.00     1.7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920,925.00      36.76%   +994,200.00   19,915,125.00   38.69%
三、总股本        51,470,000.00    100%        0         51,470,000.00    1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4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