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奇正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奇正藏药”)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初始转股价为 30.12 元/股。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
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
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将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当
天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3.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
日为 2025 年 7 月 10 日,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
编号:2025-045)。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股利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201,075,080.62 元/531,237,399 股=0.3785032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公司在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后,奇正转债的转股价格将
由原来的 19.39 元/股调整为 19.01 元/股(P1=P0-D=19.39-0.3785032≈19.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10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