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5-028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思考”)95.79%的
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并与相
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进一步推进本次交易。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思考”)95.79%的股
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相关
法规,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公司聘请了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和初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
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和论证。
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及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
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本次交易主要过程
如下:
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股票简称:金鸿顺,股票代码:603922)自 2024 年 10 月 23 日起停牌。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
露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2)。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鸿顺,股
票代码:603922)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开市起复牌。
(公告编号:2024-068、2025-001、
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资产重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专项说明》
(公告编号:
步沟通商讨,公司预计无法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 6 个月内
(即在 2025 年 5 月 5 日前)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三、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
易各方以及中介机构稳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开展了商业、法律、
财务等专项尽职调查。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
但各方未能就交易最终方案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
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此前尚未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未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尚未正式实施,故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五、 本次重组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自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前 6 个月至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针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首次
披露本次交易事项前 6 个月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2024 年 4 月 23 日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相关交易数据并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各方未就具体方案最
终达成实质性协议。终止本次交易是公司与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和友好协商
后作出的结果,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终止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战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八、 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
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