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4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监事唐歌女士、高级管理人员王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唐歌女士
持有公司股份 173,30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172%,高级管理人员王珍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 189,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280%。
监事唐歌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43,32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拟减持截止的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
高级管理人员王珍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47,325 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032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进行。拟
减持开始的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拟减持截止的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监事唐歌女士、高级管理人员王珍女士出具的《关于计
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
高级管理
人员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及减持方式
(股) (%)
方式减持的,将自本减持
日后 3 个月内进行。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唐歌女士、王珍女士作出的相关承诺如
下: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
份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
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
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
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有),上缴公司所有。
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
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主体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
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减持主体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存
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知函》。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