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8/6,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宗坚先
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9.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465.8312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3886%
实际回购金额 5,020.2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8.61元/股~17.73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14.22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32)。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限外,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316,651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8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658,3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388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73 元/股、最低价为 8.61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50,202,577.6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回购公司股份,符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回
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
成 回 购 。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披露本次股份回
购方案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08,533,334 62.16 208,533,334 62.1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6,939,022 37.84 126,939,022 37.84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9,386,048 2.80 14,044,360 4.19
股份总数 335,472,356 100.00 335,472,356 100.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4,658,312 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
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
转让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
利。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