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5-07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
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 75 号)(以下简称行政许可决定
书)。根据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不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创新债券,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行
政许可有效期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7 年 6 月 10 日。在有效期内公司可自主
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公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令〔2005〕第 1 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
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 6 号)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第 8
号等相关规定,做好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