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主要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3 长江 Y1 债券代码:148221.SZ
债券简称:24 长江 Y1 债券代码:148659.SZ
债券简称:25 长江 Y1 债券代码:524103.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
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
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
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
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关于变更主
要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主要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
复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近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
团”)成为发行人主要股东,对长江产业集团受让发行人862,535,293股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15.60%)无异议。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江产业集团将直接持有发行人962,535,293股股份,
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7.41%;长江产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合计支配发行人1,560,622,096股股份表决权,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8.22%。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江产业集团将成为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
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该变动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
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
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批复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