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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3 17:09:41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UNI-TREND TECHNOLOGY(CHINA)CO., LTD
             会议材料
       会议时间:2025年6月20日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障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
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单位证明、
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
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
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
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
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
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
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
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七、公司聘请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
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尊重和维护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
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
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14 点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 6 号优利德科技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其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其代理人进行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与会股东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   审议以下议案
  (六)   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   统计表决票,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优利德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独立董事杨月彬先生因个人申请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
生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罗清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罗清初先生已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记录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
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优利德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清初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
学专业。2007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可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目前,罗清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罗清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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