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通宇通讯 股票代码:002792
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存在该事
序号 事项 项(是 备注
/否/不适 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 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 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 务
资助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是
是否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是
是否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是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
是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累
是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
不适用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 已 是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 作
是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 超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
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 对象不
是
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 的实施是
否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
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
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
是
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
益总额的比例百分比;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及
其计算过程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应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
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
或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 是
授出权益总量的比例;
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
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或授权日
的确定方式、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限制性 是
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锁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
定方法。如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
十九条规定的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
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聘请独立财
是
务顾问核查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
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
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或
者行使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 或者行使权
益的条件;对设立条件所涉及的指标定义、计算标准等的 是
说明;约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
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 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管,应当
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 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
行使权益的绩效考 核指标的,应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
科学性和合理 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
后期激励 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期激励计划,应当
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 中,
应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 对象不得 是
行使权益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 调整
方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 时的调整方 是
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
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 是
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 象发
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 权激励计 是
划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 或争
是
端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诺;激励对
象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 是
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 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
发标 准 和时 点 、回 购 价 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
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 的
对照公司是否不少于3家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 否
不少于12个月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
股票总额的50%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 不
少于12个月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 期
的届满日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 励
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上市公司的持
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 按
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
是
股权激励的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是
的规定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
是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是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
是
披露义务
(6)上市公司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是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是
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 董事
是
是否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 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是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所
发表的专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 避
表决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否拟 回
避表决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 误产
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