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翔金泰”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对智翔金泰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725 号),重庆智翔金泰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翔金泰”)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91,680,000 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366,68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283,912,912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7.428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
量为 1 名,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该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2,639,91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
例为 0.7200%,将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的
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
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
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
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639,91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比例为 0.720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上市流通数量为
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20 日。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
合计 2,639,915 0.7200 2,639,915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2,639,915 -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总股本 366,680,000 100.00 - 366,68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
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
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保荐代表人:王永杰、刘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