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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新恒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1 21:11:17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
可〔2025〕525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
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 次 发 行 采 用向 参 与战 略 配 售 的 投资 者 定向 配 售 ( 以 下简 称 “战 略 配
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988.8867万
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
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8.888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数量的2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
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53.8094万股,约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437.3000万
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
合计数量4,791.1094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2025年6月11日(T日)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新
恒汇”股票1,437.30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6月13日(T+2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5年6月13日(T+2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
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
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
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2025年6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
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
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
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
的有关规定。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
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
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
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
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
行 了 统 计 ,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有 效 申 购 户 数 为 11,697,285 户 , 有 效 申 购 股 数 为
截止号码为000228779416。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
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958.65220倍,高于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本次发行总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958.25万股)由网下回拨
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395.559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395.5500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 略 配 售 数 量 后 本 次 发 行 总 量 50.00% 。 回 拨 后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中 签 率 为
   三、网上摇号抽签
   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2025年6月12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
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5年6月13日
(T+2日)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盖章页)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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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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