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六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海奥浦迈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澎立
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立生物”或“标的公司”)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
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颁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
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
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
的产业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M73
标的公司的产品属于“4 生物产业”之“4.1 生物医药产业”之“4.1.6 生物医药
服务”;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业务所处的行业属于“4.1
生物医药产业”中的“4.1.5 生物医药相关服务”。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行业。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
组上市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澎立生物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研发临床
前 CRO 服务,而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细胞培养基+CDMO 业务”,两者所从事
业务均属于医药服务外包行业(CXO),本次交易目的系上市公司基于同一产
业链的上下游拓展,以实现“细胞培养基+临床前 CRO+生物药 CDMO”的
CRDMO 业务模式,提升对下游医药企业客户的一站式服务能力,因此本次交易
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上下游并购。此外,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等关于重组上市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 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嘉兴汇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景数创业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谷笙澎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TF PL LTD.、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西济麟鑫盛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启辰贰期(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嘉兴合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晨岭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德州两仪幂方康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国凯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泰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敬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国安、上海陂季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宴生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高瓴祈睿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梁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上海君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厦门楹联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上海澄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乾道优信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骊宸元鼎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国发新
创玖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庭栀(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
持有的澎立生物 100.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故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
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方伟州 陈轶超 靳宇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