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5-050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线缆”)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文
东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
法有效。会议经参会董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
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
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葛效阳、付长坤及马洪锐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葛效阳、付长坤及马洪锐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期限
为至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确定/取消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
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3)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4)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
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5)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
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6)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17)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葛效阳、付长坤及马洪锐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53)。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