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份22,684,584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的 权 利 , 因 此 公 司 2024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以
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10=28,249,703.60/305,181,620*10=0.925668(保留小数点后6
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925668(保留小
数点后7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审议通过。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305,181,62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2,684,584股)后的282,497,0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
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5,181,620股剔除已回
购股份22,684,584股后的282,497,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0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
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30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 1800-1812 号
咨询联系人:张金燕
咨询电话:0592-5625818
传真电话:0592-562581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