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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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
利。因此,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股
权 登 记 日 总 股 本 140,117,000.00 股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1,769,174.00 股 后 的
派发现金股利 16,601,739.12 元(含税)。
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138,347,826.00 股×0.1200000 元/股
=16,601,739.12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16,601,739.12÷140,117,000.00×10=1.18484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1184848 元/股。因
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
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84848 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股份后
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 138,347,826.00 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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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1,769,174.00 股,根据《公司法》的
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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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现金分红总
额 实 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 ×分配比例 =138,347,826.00 股×0.1200000 元/ 股
=16,601,739.12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16,601,739.12÷140,117,000.00×10=1.18484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1184848 元/股。因
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
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84848 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环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李金伟
咨询电话:(86)769-38823020
传真电话:(86)769-85652839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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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