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7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发生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公司 12,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拍卖所
致,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占许广彬先生所持股份的 52.36%,占公司总股本的 5.96%。
本次权益变动后,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从 22,916,903 股减少至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从 0 股增加至 1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将从 0.00%增加至 5.96%。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变为朱君斐,持股比例为 8.84%,公
司第二大股东将变为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96%,公司
第三大股东将变为许广彬,持股比例为 5.4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席位共 9 位,其中由第三大股东许广彬先生提名的席位
共 5 位,分别为:许广彬先生,侯铁成先生,杨波先生,陆健先生,蒋华先生;
由第一大股东朱君斐女士提名的席位共 4 位,分别为:庄盛鑫先生,曾广锋先生,
韩雨辰先生,吴波先生。许广彬先生的提名席位超过董事会席位的半数,目前仍
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
会发生变化。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正良先生近三年内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
消费”等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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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
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
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
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
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
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江苏
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 10 时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 10
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分别进行公开拍卖许广彬先生所持
的公司 1,5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许广彬先生所持的公司 12,000,000 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上述股份已竞拍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上述竞
拍成交的 12,000,000 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过户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由 22,916,903 股减少至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许广彬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404211976********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3333
住所 号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 A 区科研楼裙楼 4 层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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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1564343877W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徐正良
注册地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南区胡埭路
注册资本 13,570.9946 万元
经营期限 2010 年 11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
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超导材料制造;超导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
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真空镀膜加工;电泳加工;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塑胶表面处理;塑料制品
经营范围 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模
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家用电器制
造;家用电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
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正良先生近三年内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
费”等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案号(2023)苏 05 执 608 号,并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向徐正良先生出具了(2023)
苏 05 执 608 号《限制消费令》;
消费人员,案号(2024)苏 0591 执 3921 号,并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向徐正良
先生出具了(2024)苏 0591 执 3921 号《限制消费令》。
(二)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名称 许广彬
信息披露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3333 号中
义务人基 住所
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 A 区科研楼裙楼 4 层 401 室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5 月 29 日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明细 司法拍卖划转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 -5.96%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7
信息披露 名称 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义务人基 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南区胡埭路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5 月 29 日
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明细 司法拍卖划转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 5.96%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无限售
许广彬 22,916,903 11.39% 10,916,903 5.43%
流通股
江苏特丽亮新材 无限售
料科技有限公司 流通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公司第二大股东将变为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96%,公
司第三大股东将变为许广彬,持股比例为 5.43%。
位共 5 位,分别为:许广彬先生,侯铁成先生,杨波先生,陆健先生,蒋华先生;
由第一大股东朱君斐女士提名的席位共 4 位,分别为:庄盛鑫先生,曾广锋先生,
韩雨辰先生,吴波先生。许广彬先生的提名席位超过董事会席位的半数,目前仍
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
会发生变化。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
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
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
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
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7
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情形,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5 年 6 月 3 日 10 时至 2025 年 6 月
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7,024,1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
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
司法拍卖尚未开始。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
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