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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9 18:50:56

证券代码:601059     证券简称:信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
门西大街甲 127 号金隅大厦 B 座 16 层 1608 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
料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久超先生召集
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艾久超先生、祝瑞敏女士现场参
会,宋永辉女士、刘力一先生、刘俊勇先生、黄进先生、华民先生以视频方式参
会),公司 3 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具备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拟以 2025 年年初至
该中期期末实现的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础,按不超过 15%
的比例进行 2025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具体的金额或比例,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届时拟定的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中确
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增资扩股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决定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议程等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出股东大会相关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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