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宇顺”,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处
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2 条的规定,补
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
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由于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
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宇顺”变更为“*ST 宇顺”,证券代码仍为
“002289”,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如果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对
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决定,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宇顺”,公司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