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00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545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工董事
一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
公司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李妙娜女士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
工董事,任期自 2025 年 5 月 23 日起至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 2028 年 3 月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录:
李妙娜,女,1974 年出生。李女士于 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专业,获
历史学学士学位。李女士于 2000 年加入公司,2000 年至 2005 年先后任职于公司网络
事业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中兴通讯》报编辑部;2005 年至 2010 年,任公司行政部
深圳平台部长;2010 年至 2017 年,任职于公司财务体系云服务中心;2017 年至 2021
年 7 月,历任公司行政部行政管理平台负责人、行政物业运营管理负责人、行政物业
员工服务管理部部长;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会主席、总部直属工会办
公室主任;现兼任深圳市中兴宜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3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公司监事。李女士拥有丰富的管理及经营经验。
李女士未持有中兴通讯股份,与中兴通讯控股股东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中兴通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李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
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除本公告披露外,截至本公告日,据本公司董事所知,李女士并无其他事项需要知
会本公司股东,尤其是并无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2)(h)
至(v)条须予披露的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