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1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
方案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以
转增股本31,687,596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数据为准)。
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42,910,287.55/66,277,427*10=6.474344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转增股数总额/总股
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31,687,596/66,277,427*10=4.781054股。2024年半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
的现金股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474344)
/(1+0.4781054)。
二、本次实施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61,600.00股
后的66,015,82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境 外 机 构 ( 含 QFII 、 RQFII ) 以 及 持 有 首 发 前 限 售 股 的 个 人 和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每 10 股 派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缴税款1.1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30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
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66,277,427.00 100.00 31,687,596.00 97,965,023.00 100.00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97,965,023股摊薄计算,202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八、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97号中熔电气产业基地
联系电话:029-68590656
传真:029-68590676
联系邮箱:zjlbgs@sinofuse.com
联系人:刘冰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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