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司 2024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5〕81 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
并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对问询函所关注事项逐一认真分析和
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一:年报显示,2024 年你公司转型储能相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76 亿元,
同比增长 1,008.39%,扣除后营业收入 3.70 亿元,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扣非后
归母净利润-0.63 亿元,较去年亏损额进一步扩大。2025 年第一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0.40 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13 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主营业务的运营及盈利模式、开展主体、实际经营情况、在手订单、主
要客户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业绩等情况,说明 2024 年及 2025 年第一季度你公
司增收不增利的原因、亏损金额较大的合理性,与行业发展趋势是否一致。
(2)说明 2024 年你公司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的原因、2025 年第一季度收入
环比大幅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并结合储能行业特点说明公司
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波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结合 2024 年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已形成稳定的业务模
式,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第 9.3.2 条规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详
细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程序、核查比例、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
回复:
(一)结合主营业务的运营及盈利模式、开展主体、实际经营情况、在手订单、
主要客户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业绩等情况,说明 2024 年及 2025 年第一季度你
公司增收不增利的原因、亏损金额较大的合理性,与行业发展趋势是否一致。
客户变化情况
服务供应商,专注于储能系统和储能消防安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1)储能系统业务
公司储能系统业务的开展主体为金时科技。金时科技原从事烟标印刷业务,主要客户为各大
中烟公司,转型后主要通过直接销售储能设备或向客户提供高安全性、高经济性储能解决方案,带
动储能设备销售来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客户为云南凌飞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凌飞”)、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众泰”)、拓源能源发展(广东)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拓源能源”)等从事储能项目的总承包商、能源管理企业或高耗能企业。
公司 2024 年实现储能设备销售收入 25,817.73 万元,
实现毛利 2,418.98 万元,
毛利率 9.37%;
截至目前,公司储能系统业务在手订单约 33,230 万元;已确定意向,等待项目达到可签订状
态的订单约 30,800 万元。
(2)储能消防业务
公司储能消防安全业务开展主体为千页科技,主要通过销售储能系统锂离子电池热失控探测预
警及防控装置获取收入和利润。2024 年度,千页科技的客户群基本稳定,主要客户为中车大连机车
研究所有限公司、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从事储能项目的设备总包
方、项目总包方或终端客户。
公司 2024 年实现储能消防设备销售收入 11,365.88 万元,实现毛利 1,000.35 万元,毛利率
截至目前,公司储能消防业务在手订单 2,727 万元。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名称 业务收入 毛利率(%) 业务收入 毛利率(%) 业务收入 毛利率(%)
一、储能系统业务
海博思创 245,604.11 23.05 692,699.71 20.02 819,283.54 18.22
南网科技 32,546.69 11.61 72,616.04 14.69 59,339.94 14.11
双杰电气 - - 57,236.87 17.80 52,237.48 10.36
本公司 - - - - 25,817.73 9.37
二、储能消防业务
国安达 1,101.51 19.01 7,442.45 21.85 13,304.12 24.89
创为科技 4,993.78 34.72 23,815.93 28.66 28,720.41 12.90
千页科技 - - 6,675.39 37.62 11,365.88 8.80
注:可比公司相关数据和资料来源于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年度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变动额 变动比例
金额 金额
入比重 入比重
一、营业收入 37,581.99 - 3,390.69 - 34,191.30 1,008.39%
扣除后营业收入 36,985.96 - 2,986.32 - 33,999.64 1,138.51%
减:营业成本 34,036.11 - 2,421.59 - 31,614.52 1,305.53%
税金及附加 614.81 1.64% 501.33 14.79% 113.48 22.64%
销售费用 1,115.48 2.97% 36.72 1.08% 1,078.76 2,937.73%
管理费用 5,771.67 15.36% 5,419.17 159.83% 352.50 6.50%
研发费用 2,172.55 5.78% 1,112.70 32.82% 1,059.85 95.25%
财务费用 -1,383.84 -3.68% -661.03 -19.50% -722.81 -109.35%
其中:利息收入 1,406.60 3.74% 667.01 19.67% 739.59 110.88%
加:其他收益 106.11 0.28% 28.06 0.83% 78.05 278.1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96.65 -0.26% -1,567.01 -46.22% 1,470.36 93.83%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586.23 -4.22% 92.24 2.72% -1,678.47 -1,819.59%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819.25 -4.84% -1,810.63 -53.40% -8.62 -0.48%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2,444.92 -5,479.88 7,924.80 144.62%
加:营业外收入 1.95 30.91 -28.96 -93.70%
减:营业外支出 2,097.54 98.3 1,999.24 2,033.73%
三、利润总额 349.33 -5,547.28 5,896.60 106.30%
减:所得税费用 1,971.81 -699.97 2,671.78 381.70%
四、净利润 -1,622.48 -4,847.31 3,224.82 66.53%
五、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6,279.42 -4,963.75 -1,315.67 -26.51%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变动额 变动比例
金额 金额
入比重 入比重
一、营业收入 3,951.76 - 598.16 - 3,353.60 560.65%
减:营业成本 3,523.66 - 399.9 - 3,123.76 781.14%
税金及附加 124.6 3.15% 19.84 3.32% 104.76 528.15%
销售费用 315.83 7.99% 248.38 41.52% 67.45 27.16%
管理费用 1,115.09 28.22% 1,010.24 168.89% 104.85 10.38%
研发费用 735.04 18.60% 333.96 55.83% 401.08 120.10%
财务费用 -290.15 -7.34% -455.12 -76.09% 164.97 36.25%
其中:利息收入 295.33 7.47% 465.69 77.85% -170.36 -36.58%
加:其他收益 42.17 1.07% 3.77 0.63% 38.40 1,019.4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211.94 -5.36% 73.72 12.32% -285.66 -387.49%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058.68 -26.79% 31.88 5.33% -1,090.56 -3420.68%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61.78 -1.56% -99.31 -16.60% 37.53 37.79%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2.73 -0.32% 0 0.00% -12.73 -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2,872.98 -931.15 -1,941.83 -208.54%
加:营业外收入 0 0.17 -0.17 -100.00%
减:营业外支出 0.86 13.35 -12.49 -93.57%
三、利润总额 -2,873.84 -944.33 -1,929.50 -204.32%
减:所得税费用 -130.22 14.27 -144.49 -1012.79%
四、净利润 -2,743.62 -958.6 -1,785.02 -186.21%
五、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1,273.54 -677.69 -595.84 -87.92%
(1)公司转型前期,未能形成规模效应,在供应商议价能力和成本控制方面较为薄弱,导致
项目毛利较低。
(2)公司因新入储能系统赛道,自建专业储能人员团队、拓展市场、树立品牌、系统研发等,
致使公司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大幅上涨。
(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减少 1,678.47 万元。主要系 2024 年度销售大幅增长,年末未到期
应收款增加,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增加,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4)千页科技亏损 1,644.26 万元。公司并购千页科技并从 2024 年 1 月起纳入合并范围,千
页科技因搬迁整合、扩大产能、管理及研发费用增加、产品价格下降等因素,导致 2024 年度业绩
不及预期,产生较大亏损。
(5)计提商誉减值 1,733.97 万元。公司并购千页科技形成商誉 3,250.95 万元,千页科技承
诺的 2024 年应实现扣非净利润 960 万元,实际完成利润不及预期,经聘请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对并购千页科技形成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评估,
依据评估结论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733.97
万元。
(6)湖南金时在建工程在 2024 年 3 月份转固后,当年计提折旧 898.44 万元、缴纳房产税
(1)因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增加 401.08 万元。
(2)湖南金时 2024 年 3 月转固后,2025 年一季度计提折旧费 276.00 万元,缴纳房产税
综上所述,公司储能相关业务符合行业发展趋势。2024 年及 2025 年第一季度增收不增利的
原因主要是:(1)公司储能业务因前期处于起步阶段,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2)为了快速打开
市场,树立公司品牌,保持技术迭代,相关费用大幅增加;(3)公司部分低效资产拖累公司业绩;
符合商业逻辑,具备合理性。
(二)说明 2024 年你公司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的原因、2025 年第一季度收
入环比大幅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并结合储能行业特点说明公
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波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储能系统业务 2024 年度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销售金额 签收 验收
客户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号 (含税) 时间 时间
湘潭电机股份有 2024 年 9 月 9 日—2024
限公司 年 11 月 16 日
甘肃省拓港储能
科技有限公司
拓源能源发展
-2024 年 12 月 20 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
司
广西众泰建设工
程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凌飞电气有
限公司
其中,湘潭电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节省运费和时间,派遣人员到公司现场进行集中验收,
再将货物直接发往项目现场,因此该项目的验收时间在签收时间之前。
公司因前期组建人员团队、配备生产设备产线、组建供应链、拓展市场等筹备工作,于 2024
年 5 月底开始与客户陆续签署储能设备销售合同,导致订单交付集中在第四季度。
公司作为设备供应方,按照客户要求将货物在指定时间内送抵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并由客户
进行了验收,这符合合同约定的交货和验收要求,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时点具有
商业合理性。
综上所述,2024 年度,公司向客户销售储能设备,公司作为设备供应厂商,不提供后期运维
和并网服务,因此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第四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的情形,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符合行业惯例要求。
入 1,497.93 万元,收入环比大幅下滑。主要是因为公司储能业务存在季节性波动,一般情况下第
一季度为淡季。具体原因如下:
(1)刚经历年底抢装,公司内部需总结与规划以及春节假期,导致第一季度业务拓展时间相
对较短;
(2)新的储能项目需要进行立项备案,并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及地方政策分为企业自主立项
和集中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自主立项:主要为符合产业政策、用地、环保等要求的小型工商业储能、独立储能电站等,
可动态随时批复;
集中批复:若储能项目属于省级、国家级能源规划、示范项目或专项计划(如新能源配套储能、
独立储能电站等),可能会按年度或季度分批集中申报和批复;若涉及财政补贴(如用户侧储能补
贴),地方政府可能设定年度申报截止时间,批复后统一公布,所需周期较长。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可比公司名称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一、储能系统业务
海博思创 134,782.46 233,913.18 151,072.73 307,202.07
南网科技 50,533.92 105,011.46 55,409.18 90,399.41
双杰电气 100,195.71 67,180.38 89,008.30 90,868.53
二、储能消防业务
国安达 6,469.24 8,529.55 4,603.53 11,143.55
创为科技 - - - -
注:可比公司相关数据和资料来源于 2024 年年度报告。
根据海博思创、南网科技 2024 年分季度营收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储能相关业务存在季节性
波动,一季度作为淡季,公司储能相关业务收入环比大幅下滑,具备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制造并销售储能系统产品,且不提供安装劳务,因此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的情
形。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将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
权时确认收入。
具体收入确认时点为:公司按照合同条款将货物分批送达交货地点后,在约定的验收期间内,
经客户验收合格,并将检验合格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报告、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提供给
公司时,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若客户在约定的验收期间内未组织验收,则自验收期间届满之日起,
视同为验收合格,并作为收入的确认时点。
公司收入确认的方式主要依据客户验收合格的结果进行。在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公司需等
待客户在约定的验收期间内完成验收,并获取客户提供的验收合格依据。验收合格依据的形式可以
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报告、电子邮件、微信等,以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客户验收
合格的信息。
公司收入确认的依据主要包括:
运输单据与收货单:公司需确保货物已安全送达交货地点,并获取相应的运输单据和客户签
收的收货单。
客户验收合格报告:客户在约定的验收期间内完成验收后,需向公司出具或确认产品验收合
格报告。
其他相关证据:除上述主要依据外,公司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如与客户
之间的通信记录、客户逾期未验收的证据等,以进一步支持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公司认为,公司储能系统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方式及依据均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
司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交付和验收流程,确保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
确认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储能系统业务和储能消防业务受行业季节波动影响较大,不存在跨期确认收
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时点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要求。
(三)结合 2024 年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已形成稳定的业务
模式,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第 9.3.2 条规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公司的储能业务在产品应用场景、客户订单、生产能力、技术研发、采购供应链等方面均已
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应用场景方面,公司 2024 年订单涵盖了工商业储能柜、大型工商业储能项目、网侧独立
储能电站项目、源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等,实现公司产品多场景应用,收入来源多样化。
客户订单方面,公司自主开发诸如拓源能源、云南凌飞及多家新增客户,并与头部能源企业、
EPC 头部企业、政府平台公司确定合作意向,目前公司在手订单约 33,230 万元,已确定意向但需
等待项目达到可签订状态的订单约 30,800 万元,未来的业务有望实现持续增长。
生产能力方面,公司投建年产 2.4GWh 全自动模组 PACK 产线和储能设备生产线在内的多条专
业生产线,电池模组、储能系统、储能安全消防系统均已投产,具备大储年产 1,200MWh,小储年产
技术研发方面,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能够保证公司产品的持续迭代,并结合公司复合
型储能产品的理念,独立开发差异化产品,形成公司的技术壁垒。
供应链稳定方面,公司已建立稳定的供应链体系,核心材料已与行业头部企业建立战略合作,
并通过规模效应有效降低公司产品成本,提高议价能力。
因此,公司的储能业务已形成稳定、可持续的业务模式。
商业实质的收入
“本章所称扣除后的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
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是指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
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
断的各项收入;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是指未导致未来现金流发生显著变化等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
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收入。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
负值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或者更正公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负
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前款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未按照本条规定扣除相关营业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公司未按照要求扣除的,
本所可以扣除,并按照规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单位:万元
是否存
扣除
扣除项目 在符合 判断依据
金额
项目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是指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
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是 395.55
收入 务收入,予以扣除
否 — 储能业务收入不是类金融业务收入
收入
对储能业务中的代采业务,按照净额法核算,并将由此产生的收益部
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 是 200.48
分归类为贸易性收益,在营业收入中予以扣除
收入
是否存
扣除
扣除项目 在符合 判断依据
金额
项目
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否 — 储能业务收入中不存在关联交易
收入
否 — 储能业务收入不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商,专注于储能系统和储能消防安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
服务业务,已形成稳定、可持续的业务模式。目前,公司投建的年产
否 —
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备大储年产 1,200MWh,小储年产 300MWh,储能消防装置年产
万元;已确定意向,等待项目达到可签订状态的订单约 30,800 万元,
储能消防业务在手订单 2,727 万元。公司储能业务已经形成稳定的业
务模式并产生收入,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具有可持续性。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注: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是指未导致未来现金流发生显著变化等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收入。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项目:
公司的储能系统和储能消防安全系统共同构成了公司储能业务,属于
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内容,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量产生重要影
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否 — 响.2024 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10,788.60 万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元,期后收款 8,934.17 万元。因此储能业务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
入。
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
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
否 — 2024 年储能业务收入是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
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
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
等。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双方真实的需求和意愿进行的,交易价
否 — 格也是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的,双方协商确定最终合同价格,产品
产生的收入。
交易价格公允。
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
否 — 储能业务收入不是以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
的收入。
否 —
见涉及的收入。 不存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否 —
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
否 — 不适用
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主要从事储能系统和储能消防安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双方真实的需求和意愿进
行的,交易价格也是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的。此外,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合同也明确规定了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由此可以判断,公司的储能业务具有明确的商业
实质。
依据现行规定,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主要涵盖未致使未来现金流出现显著变动等缺乏商业合
理性的各类交易与事项所产生的收入。而公司的储能业务则与此状况截然不同,其已成功构建完整
的产业链闭环,通过系统产品与安全解决方案的组合销售模式,能够稳定地创造持续性现金流入。
与单纯贸易业务有本质区别,储能业务运营仰赖专业技术投入且需持续服务支持,借此可构建起长
期稳定的收入获取途径。
(1)储能业务对现金流的短期影响
大额订单预付款 :储能业务模式下,订单签订时通常能获取占合同金额 10%-20%的大额预付
款,这笔资金在业务初期便为公司带来较为可观的现金流入,有效缓解运营资金压力,增强资金流
动性,为后续业务开展提供坚实的资金后盾。
阶段性现金流入 :储能业务系统交付过程并非一次性完成,而是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实施。
在每个交付阶段达成后,公司可依约收取相应款项,形成规律的阶段性现金流入,为公司日常运营
及短期债务偿还提供稳定资金保障,优化现金流的时间分布,降低财务风险。
质保金虽在项目交付完成时暂未全部收回,但其转化为应收账款后,随着后续质保期结束及客
户验收通过,将逐步实现现金回收,进一步补充公司现金流。这一过程促使资金在不同阶段高效周
转,维持公司现金流的良性循环。
(2)储能业务对现金流的长期影响
凭借优质产品与服务,公司与客户建立起深厚且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较高的客户黏性。以
务的高度认可,持续选择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带来重复采购现金流。这种基于客户信任的重复订
单模式,为公司长期现金流的稳定性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合作不断深化与客户群体的逐步扩大,
重复采购规模有望持续攀升,进一步增强现金流的可持续性。
储能行业技术发展迅猛,公司持续投入研发,紧跟技术前沿,积极进行产品迭代升级。未来技
术迭代可能催生的升级改造需求,将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与现金流入渠道。一方面,现有客
户为提升储能系统性能与效率,将对已购置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为公司创造售后升级服务收入;另
一方面,技术领先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有助于吸引更多新客户,扩大市场份额,进而带
动整体业务规模扩张,实现现金流的长期稳定增长。
(3)储能业务现状与未来展望
截至目前,储能系统业务在手订单 33,230 万元,意向订单 30,800 万元,为未来 1~2 年现金
转化奠定基础,预示现金流入高峰。订单结构覆盖工商业储能柜、大型工商业储能项目、网侧/源
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等多元领域,收入来源多样化,分散市场风险,保障现金流稳定性。
在客户群体方面,公司自主开发拓源能源、云南凌飞及多家新增客户,并与头部能源企业、EPC
头部企业、政府平台公司等优质客户建立合作,带来持续、稳定、规模可观的现金流。
公司于 2024 年投建年产 2.4GWh 全自动模组 PACK 产线等多条生产线,
具备大储年产 1,200MWh、
小储年产 300MWh、储能消防业务年产 15GWh 的产能,保障订单交付和现金流入,降低生产成本。
为保证公司产品能够持续迭代升级,公司安排专业团队持续研发,秉持复合型储能产品理念,
开发差异化产品,构筑技术壁垒,提升产品竞争力、附加值和市场份额,带来长期稳定现金流入,
并可能通过技术授权等方式实现额外收入。
公司与行业头部企业达成战略合作,确保核心材料稳定供应,降低采购成本,提升议价能力,
保障业务持续稳定开展,确保订单交付和现金流回收,提升运营效率和产品质量。
综上所述,公司储能业务已形成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业务模式,并具有明确的商业实质,
扣除后的营收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3.2 条规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收入进行细节测试,核查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获取并核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
持性凭据,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出库单、客户签收单、验收报告、发票以及其他支持性凭据,通过
银行对账单复核了客户回款情况,细节测试核查覆盖比例为 87.85%;
(3)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样本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函证覆盖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储能设备销售 储能消防系统收入
发函金额(a) 25,817.73 7,941.10
营业收入总额(b) 25,817.73 11,365.88
收入发函占比(c=a/b) 100.00% 69.87%
回函覆盖金额(d) 25,104.24 7,360.00
收入回函占比(e=d/a) 97.24% 92.68%
(4)选取储能设备销售的重要客户进行现场走访,询问交易细节了解其与金时科技的交易背
景和交易量、关联关系等,核实交易记录等方式,确认收入的真实性。走访覆盖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走访客户销售收入(a) 24,335.20
储能设备销售收入总额(b) 25,817.73
走访客户销售收入/储能设备收入总额(c=a/b) 94.26%
(5)对营业收入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包括毛利率分析、与同行业对比分析等,复核收入的
合理性;
(6)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结果核对和检查期后回款情况以确认不存在操纵收入情形;
(7)核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资金流水,关注前述主体与客户之间是否存在资金往来;
(8)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对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选取样本,核查样本
的合同、发货单、托运单、收入确认函、验收单、发票等支持性文件,并结合期后回款情况,以评
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9)获取营业收入扣除明细表,执行检查及分析程序,关注是否按规定要求列示所有的营业
收入扣除项目,是否存在将其他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混同的情况。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2024 年度公司增收不增利的原因及亏损金额较大的情况合理,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
(2)公司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符合行业惯例;
(3)公司已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中不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2 条规定的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问题二:你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关于 2023 年度审计
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你公司同步向本所提
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请你公司:
(1)结合储能业务开展现状、储能业务相关生产线建设及投产情况、2024 年末
在手订单及 2025 年新增订单等情况,进一步说明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已恢复正常,持
续经营能力是否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自查并逐项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交
易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第 9.3.12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3)自查并逐项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对问题(2)和(3)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储能业务开展现状、储能业务相关生产线建设及投产情况、2024 年末
在手订单及 2025 年新增订单等情况,进一步说明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已恢复正常,持
续经营能力是否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前所述,2024 年度,公司作为储能系统及储能安全解决方案及技术服务供应商,专注于
储能系统和储能消防安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业务。2024 年,公司的储能业务已
形成稳定、可持续的业务模式。目前,公司着手从以下几方面持续提升公司储能业务的市场竞争
力:
(1)深挖客户群:随着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接入,电力系统对灵活性调节资源的需求与
日俱增,这也推动了新型储能的高速增长。公司在稳定现有客户群体的同时,深挖国内资源市
场,目前定位以四川、山东、深圳等相应政策倾斜及成熟度较高的区域为重点开发区域,并以东
南亚柬埔寨、越南、印尼等海外市场为契机,逐步开发海外市场。
(2)赋能技术链:2025 年开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
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意味着新能源企业必
须通过配置储能或购买辅助服务来增强风光发电性能参数可控性,弥补风光发电波动性、随机性
和自身电能质量的不足。单一储能技术难以满足电力系统多样化的灵活性调节需求。为此,结合
公司 2025 年“稳中间、强两头”战略定位,提出 “耦合破局,解耦应变”创新思维,并将在深
圳国际电池技术交流展览会期间参加展示,以多种储能技术与系统中电源装备、电网设施进行深
度耦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从“安全、治理”两个维度出发,提供复合式储能整体解决方案
的业务模式,如超级电容、飞轮、全钒液流、钠离子、磷酸铁锂等储能设备的复合使用,因地制
宜解决大电网应用场景痛点问题,并针对电网末端及工商业用户,持续立项开发提升电能质量的
标准储能装置,如谐波治理、电压暂降、柱上单元等特种电源装置,以技术创新强化公司业务模
式。
(3)强化业务链:储能商业本质是通过市场化交易,带来更大的电力市场收益,所以公司在
降本增效的同时,2025 年将逐步强化上下游业务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收益渠道。完善上游供应
链体系,是为满足“耦合破局,解耦应变”创新需求;参与下游电力现货交易市场,打造自己的
虚拟电厂平台,积极响应国家“源网荷储一体化”政策。并借助公司先天资源优势,有效地调配
和管理资源,实现电力价值最大化。
未来,公司市场需求明确,商业模式日益清晰,业务开展逐步完善。相信在虚拟电厂及其他
新能源板块的加持下,公司从系统集成到运行管理,还会有更巨大的业务发展空间。
目前,公司投建的年产 2.4GWh 全自动模组 PACK 产线已实现投产,该产线可用于生产锂电池、
钠离子电池、半固态电池模组 pack,在公司订单不饱和的情况下,可以对外承接电池 pack 生产业
务。此外,公司还建设了工商业储能一体机、大型储能柜、储能消防装置在内的多条专业生产线。
目前,公司具备大储年产 1,200MWh,小储年产 300MWh,储能消防装置年产 15GWh 的生产能
力。
一、已签订合同
序 签订合同时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项目进展 项目金额
号 间
拓源能源发展(广东) 已完成项目发货的 97%,剩余 2024 年 12 月
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客户尚未要求发货 20 日
已签订年度框采合同,目前 2025 年 3 月
已取得 2.5MW/5MWH 的订单 21 日
备 31 日
备 31 日
云南凌飞电气有限公 液冷储能电池 2025 年 4 月
司 系统集装箱 9日
越南 5 套
工商业储能装 2.5MW/5MWH 17 日
置
储能一体机 已完成项目发货的 97%,剩余 2 日—2024
储能系统 客户尚未要求发货 年 12 月 31
日
二、正在接洽
序 预计签订合
潜在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项目进展 预计项目金额
号 同时间
项目正在审批中
谈、技术对接)
项目正在审批中
(200WM/400MWh 项目)
综上所述,公司已具备明确的发展思路、稳定可持续的业务模式、充足的产能、持续的订单
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所以公司的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自查并逐项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
交易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第 9.3.12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上市情形的规定
《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
(五)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
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
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
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
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2024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 349.33 万元、净利润为-1,622.48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6,279.42 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为 36,985.96 万元。公司经审
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但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不存在
《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 9.3.12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2024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191,643.24 万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 9.3.12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公司 2024 年财务会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 9.3.12 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4)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况。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
第(四)项和第 9.3.12 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5)公司按照规定在 4 月 28 日披露了公证天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苏
公 W2025E1255 号),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
(五)、(六)项规定的情形;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的确认意见,保证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
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7)公司已在披露年报的同时向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不存在
《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八)项规定的情形;
(8)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9)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关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情形,不
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 9.3.12 条第(十)项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
第 9.3.12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三)自查并逐项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
(二)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
(三)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六)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
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
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
(十)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
(1)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
(3)2024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均正常召开、形成决议并披露。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4)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为 2024 年度,公证天业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2024 年
度审计报告》
(苏公 W2025A622 号)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公 W2025E1255 号),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对上述报告进行了披露。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规
定的情形;
(5)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2024 年度公司储能系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5,817.73 万元,
储能消防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1,365.88 万元。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五)项规定的情
形;
(6)公司不存在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况。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
(7)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值,2022 年扣非净利润为-
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苏公 W2025A622 号)和《关于金
时科技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W2025E1251
号),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8)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的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规定的情形;
(9)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2024 年)预计累
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40,000.55 万元,高于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存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情形;
(10)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储能行业的发展,国务院、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
部门针对储能业务领域先后发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国多地亦加快新型储能产业布局和
发展,并出台了相应的储能发展支持政策,为储能行业的科研创新和产业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
持。公司现从事的储能系统业务和储能消防业务属于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引导的行业,行业市场前
景广阔,不存在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的情况。因此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十)项
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生产经营能力已恢复正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
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 2023 年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相关事项在 2024 年的变化情况;
(2)与销售、研发、生产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 2024 年度储能业务的市场拓展情况、公
司在储能技术研发方面取得的成果及储能设备的生产情况,了解公司为保障可持续性采取的措施;
(3)现场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实地考察生产线建设及投产情况,核实生产线的实际建
设进度、设备安装调试情况、产能情况等,评估生产线是否已达到预期产能和效率;
(4)对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执行分析程序,分析影响 2023 年持续经营能力的各项指标在
(5)获取并核查收入成本明细表,了解其各产品的收入及成本金额情况;
(6)获取公司 2024 年的产销量及截至审计报告日在手订单情况,分析经营情况的变动趋势;
(7)获取公司 2024 年解决持续经营措施的完成情况以及 2025 年持续经营应对措施说明,分
析对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8)获取公司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声明并就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和管理层进行沟通,分析评
估声明的合理性;
(9)获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述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对其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
交易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第 9.3.12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3)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五)律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ST 金时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查阅《关于金时科技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苏公 W2025E1251 号);
(3)查阅*ST 金时《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查阅*ST 金时 2024 年全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文件;
(5)查阅*ST 金时相关公告文件;
(6)查阅*ST 金时提供的说明文件。
(1)*ST 金时是否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中的任一情形
是否存在
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相关指标/现状
相关情形
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2024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 349.33 万元、净
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利润为-1,622.4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 否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润为-6,279.42 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为
是否存在
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相关指标/现状
相关情形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但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
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2024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191,643.24 万
否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
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 2024 年财务会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否
告。”
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
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况。 否
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
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 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
否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政处罚决定。
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第 9.3.1 条第一款第(六)项“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不存在 否
(2)*ST 金时是否存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中的任一情形
是否存在
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相关指标/现状
相关情形
利润为-1,622.4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
第 9.3.12 第(一)项“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
润为-6,279.42 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为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 否
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但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
第 9.3.12 第(二)项“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否
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第 9.3.12 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公司 2024 年财务会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否
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告。
第 9.3.12 第(四)项“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
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况。 否
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
公司按照规定在 4 月 28 日披露了公证天业出具的
第 9.3.12 第(五)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苏公 W2025E1255 否
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号),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 9.3.12 第(六)项“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 公司按照规定在 4 月 28 日披露了公证天业出具的
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苏公 W2025E1255 否
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号),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第 9.3.12 第(七)项“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 告签署了书面的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否
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 9.3.12 第(八)项“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 公司已在披露年报的同时向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
否
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是否存在
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相关指标/现状
相关情形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
第 9.3.12 第(九)项“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
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申请目前尚未 否
审核同意。”
获得审核同意。
第 9.3.12 第(十)项“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不存在 否
综上,经审查*ST 金时提供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苏公 W2025A622 号)、《关于金时
科技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苏公 W2025E1251 号)
、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苏公 W2025E1255 号)等文件,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专项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除了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尚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不存
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第 9.3.12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
上市情形。
(3)*ST 金时是否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中的任一情形
是否存在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相关指标/现状
相关情形
第 9.8.1 条第(一)项“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 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否
第 9.8.1 条第(二)项“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情形严重”
第 9.8.1 条第(三)项“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均正常召开、形成决议并披
否
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露。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为 2024 年度,公证天业为公司出具了标
第 9.8.1 条第(四)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
准无保留意见《2024 年度审计报告》(苏公 W2025A622
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否
号)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苏公 W2025E1255
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号),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对上述报告进行了披露。
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2024 年度公司储能系统业务实现营
第 9.8.1 条第(五)项“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业收入 25,817.73 万元,储能消防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1,365.88 否
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万元。
第 9.8.1 条第(六)项“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公司不存在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况。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值,
第 9.8.1 条第(七)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 4,963.75 万元,2024 年扣非净利润为-6,279.42 万元,但根据公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 证天业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苏公
否
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W2025A622 号)和《关于金时科技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
定性” 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苏公
W2025E1251 号),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持续经营能力
不确定性已消除。
第 9.8.1 条第(八)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
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
否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 在虚假记载”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
者负债科目”
是否存在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相关指标/现状
相关情形
第 9.8.1 条第(九)项“最近一个会计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正 值 , 且 合 并 报 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022 年—2024 年)预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40,000.55 万 否
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
元,高于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低于 5000 万元”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储能行业的发展,国务院、国家能源
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针对储能业务领域先后发布了多
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国多地亦加快新型储能产业布局和
第 9.8.1 条第(十)项“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
发展,并出台了相应的储能发展支持政策,为储能行业的科研 否
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他情形”
创新和产业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公司现从事的储能系
统业务和储能消防业务属于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引导的行业,
行业市场前景广阔,不存在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的情况。
综上,经核查*ST 金时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苏公 W2025A622 号)、《关于金时科技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苏公 W2025E1255 号)等文件,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专项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ST 金时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中的其他情形。
问题三:年报显示,2024 年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9.44%,整体较低。请你公
司结合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说明储能相关产品毛利率水平较低的原因,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类似业务毛利率水平的差异及合理性,未来改善毛利率的切实可行的举措。请
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说明储能相关产品毛利率水平较低的原因,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业务毛利率水平的差异及合理性,未来改善毛利率的切实可行的
举措。
公司营业成本所占比重主要为直接材料,公司业务的具体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毛利率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成本构成项目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直接材料 22,221.03 94.97
储能设备 25,817.73 23,398.75 9.37 直接人工 39.51 0.17
制造费用 790.35 3.38
合同履约成本 218.78 0.94
售后服务费 129.09 0.55
直接材料 7,735.57 74.63
储能系统 直接人工 395.21 3.81
锂离子电
池热失控 制造费用 393.92 3.80
探测预警 安装服务费 1,184.79 11.43
及防控装
置 合同履约成本 475.59 4.59
售后服务费 180.45 1.74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毛利率 营业成本构成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名称 (%) 成本构成项目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一、储能系统业务
直接材料 642,209.29 95.86
直接人工 3,560.10 0.53
海博思创 819,283.54 669,973.05 18.22
制造费用 9,712.95 1.45
运费 14,490.71 2.16
直接材料 47,787.29 93.76
南网科技 59,339.94 50,969.12 14.11 直接人工 888.56 1.74
制造费用 2,293.26 4.5
双杰电气 52,237.48 46,827.48 10.36 - - -
二、储能消防业务
国安达 13,304.12 9,992.93 24.89 - 9,992.93 -
创为科技 28,720.41 25,015.03 12.90 - 25,015.03 -
注:可比公司相关数据和资料来源于 2024 年年度报告。
水平的差异及合理性分析
如前所述,近两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产品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大致相同,均呈下降趋势。
根据公司业务成本的构成表,公司储能系统业务成本所占比重主要为直接材料,2024 年,公
司直接材料基本采用外购的形式。公司业务发展初期,业务体量未形成规模效应,供应商议价能力
较弱,导致采购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其中明确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
会计处理”相关内容,公司按照营业收入的 0.5%计提售后服务费,直接增加营业成本,导致公司储
能系统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水平。
储能消防业务方面,2024 年千页科技厂房搬迁、产线扩建、人员扩招、按照营业收入的 1%计
提售后服务费用以及产品价格下降等因素,导致公司储能消防业务毛利率大幅下滑。
综上所述,公司储能相关业务 2024 年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备合理性,符合行业
发展惯例。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公司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改善毛利率情况:
(1)积极推进产品全过程成本控制机制,持续加强供应链管理,不断优化采购模式和资源配
置,建立并不断完善供应商库,提升市场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和运营质量;
(2)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差异化产品,提高产品利润率;
(3)积极开拓市场,持续关注并积极参与能源管理、储能电站开发、虚拟电厂业务等新兴业
务的发展,不断提升储能业务的增值服务能力。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储能业务相关负责人,了解影响公司储能相关产品毛利率的核心因素以及储能
类产品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2)获取公司收入成本明细表,对比分析各类产品及各项目毛利率情况,结合产品单价、单
位成本变动情况分析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原因及收入与成本的匹配情况,核实毛利率计算的合规性;
(3)访谈公司销售负责人,了解公司销售价格、回款周期等条款的确定方式;查阅公司的主
要销售合同,与其他客户是否有影响价格的条款;
(4)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了解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产品毛利
率情况。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储能相关产品毛利率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储能业务处于前期投入阶段,业务成本较高,市场
竞争激烈。从整体上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业务毛利率相比属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但考虑到公司
作为行业新进者的情况,毛利率较低是合理的。
问题四:年报显示,2024 年你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2.63 亿元,销售占
比 70.05%;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2.57 亿元,采购占比 62.21%。请你公司:
(1)说明销售及采购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说明你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内容、销售毛利率情况,毛利率是否存在异
常较高或较低的情形,你公司与前五大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说明你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内容、采购价格及定价公允性,你公司与
前五大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说明 2024 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的成立年限及开始合作年限、注册
资本情况,是否存在成立年限较短或合作年限较短的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客户及
供应商注册资本较低、与交易金额不匹配的情形;如有,请进一步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销售及采购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导致销售集中度较高,符合商业逻辑。未来,随着公司储能业务的拓展和市场开发的推进,其占比
将会有所下降。
公司 2024 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有三家是电池 pack 供应商,这三家的采购金额占 2024 年度采
购总额的 53.66%。这主要是因为在储能设备中,锂电池 pack 占设备总成本约 55%。随着公司业务
拓展以及电池 pack 开始自主生产,公司采购集中度依旧相对集中,只是核心供应商将从电池 pack
供应商变更为诸如海辰、亿纬锂能、中创新航这类知名电芯制造商,符合商业逻辑,也符合行业惯
例。
因此,2024 年公司销售及采购集中度较高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发展惯例。
(二)说明你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内容、销售毛利率情况,毛利率是否存在
异常较高或较低的情形,你公司与前五大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占年度销售总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销售内容
额比例(%)
储能系统锂离子电池热失控探测
预警及防控装置
合计 26,324.61 70.05 -
如前所述,2024 年公司处于业务发展初期,业务体量未形成规模效应,供应商议价能力较弱,
导致采购成本较高,储能设备毛利率为 9.37%,其中,储能一体机毛利率为 4.30%,集装箱式储能
系统毛利率为 9.90%,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云南凌飞、广西众泰项目毛利率略低于公司平均毛利
率,甘肃拓港项目毛利率略高于公司平均毛利率,主要原因是储能行业存在年底抢装高峰,各供应
商产能紧张,云南凌飞和广西众泰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较晚,供需关系推高采购成本,导致云南凌
飞和广西众泰项目的采购成本高于甘肃拓港项目,故云南凌飞、广西众泰项目毛利率略低,而甘肃
拓港项目毛利率略高,符合行业惯例;拓源能源所供产品为储能一体机,因 2024 年国内工商业储
能装机量激增,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业务发展处于初期,采购成本较高,毛利率水平略低,符合行
业发展惯例。
中车大连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中车”)项目系储能消防业务,是子公司千页
科技的长期合作客户。2024 年,大连中车项目毛利率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为:(1)市场竞争加剧
影响产品售价,2024 年千页科技对大连中车的售价较上一年度整体下降 19.11%左右;(2)千页科
技为了保持行业领先优势,2024 年初在人员配置、硬件提升、产能扩充、研发等方面加大投入,使
得 2024 年度辅助生产制造成本较上一年度偏高,使得大连中车项目 2024 年产品毛利整体下降。
综上,公司与上述客户开展的储能设备销售业务,定价主要是参考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生
产成本加合理毛利率、产品在终端客户的市场需求情况等综合确定的。交易双方开展的业务价格公
允、支付条件合理,受具体销售时点不同等因素影响,销售毛利率有所波动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
发展惯例。
经自查,上述客户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说明你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内容、采购价格及定价公允性,你公司
与前五大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序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 采购方 定价依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号 (万元) 总额比例 式 据
河北君和同创新能源 市场询
有限公司 价
清安储能技术(重 市场询
庆)有限公司 价
浙江博时新能源技术 大储电池 pack 市场询
有限公司 工商储电池 pack 价
江苏远信储能技术有 市场询
限公司 价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市场询
司 价
合计 25,703.53 62.21% - - -
其中,公司对河北君和同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君和”)与清安储能技术(重
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安储能”)采购的电池 pack 存在价格差异,主要是因为年底为储能
项目抢装高峰,各供应商产能紧张,锂电池 pack 市场均价上涨,为了能如期向客户交付设备,公
司要货时间紧,供需关系推高采购成本,导致公司向河北君和采购的电池 pack 略高于清安储能。
综上,公司向上述供应商采购配件及服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和筛选供应
商主要是根据公司生产批次需求的数量、原辅料配件的供货时间、产品质量、技术服务、市场行情
等要求综合确定的。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开展的采购业务定价公允、支付条件合理,受公司具体生产
批次需求量和供货时间要求,采购价格存在波动性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符合行业惯例。
经自查,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四)说明 2024 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的成立年限及开始合作年限、注册
资本情况,是否存在成立年限较短或合作年限较短的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客户及
供应商注册资本较低、与交易金额不匹配的情形;如有,请进一步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序号 客户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成立年限 销售额(万元) 开始合作年限
合计 - - 26,324.61 -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成立年限 采购金额(万元) 开始合作年限
合计 - - 25,703.53 -
我国电化学储能市场大致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一是技术验证阶段(2000—2010 年),主要是
开展基础研发和技术验证示范;二是示范应用阶段(2011—2015 年),通过示范项目开展,储能技术
性能快速提升、应用模式不断清晰,应用价值被广泛认可;三是商业化初期(2016—2020 年),随着
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市场机制逐渐理顺、多领域融合渗透,储能装机规模快速增加、商业模式逐渐
建立;四是产业规模化发展阶段(2021—2025 年),储能项目广泛应用、技术水平快速提升、标准体
系日趋完善,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和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经济新
增长点。
我国储能行业快速发展始于 2021 年,故公司客户、供应商大都成立于 2021 年之后,其成立年
限较短具有合理性。另一方面,公司于 2024 年转型储能行业,故公司去年才与前五大客户、供应
商合作,合作年限短具有合理性。
注册资本反映了企业在设立时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业对未来合同履约的
保障能力。虽然注册资本常被视为评估企业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一个参考指标,但注册资本并非
直接决定公司的实际运营资金。公司前五大客户、供应商中,云南凌飞、河北君和、浙江博时存在
注册资本较低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云南凌飞项目
在与云南凌飞合作之前,公司根据《合同管理办法》对客户的履约能力进行尽调。了解到云南
凌飞在 2024 年 3 月中标西安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电新能源”
“云南楚雄 300MW/600MWh
)
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的储能系统采购订单,并于同年 4 月向西电新能源交付了约 6 亿元的全部储能
系统,具备储能项目的交付能力,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故公司认为云南凌飞具备履约能力,并与
其签订合同。
(2)河北君和、浙江博时项目
从行业特性和技术上来讲,电池 pack 领域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轻资产行业,企业核心竞
争力在于工艺技术和供应链整合能力,而非注册资本代表的固定资产规模。
根据公司前期对河北君和、浙江博时的前期尽调和生产现场考察情况,河北君和、浙江博时均
为国内领先专业从事电池 pack 的企业,具备锂电池 pack 的生产能力,河北君和的合作客户有国家
电投五凌电力、中车株洲所、嘉泽新能源等,浙江博时参与过浙江宁波钢铁 100MWh 液冷集装箱储
能项目、海南儋州知名酒店 2.4MW/5.16MWh 工商业储能项目等,均具备电池 pack 的交付能力。故
公司认为河北君和、浙江博时具备履约能力。
综上,公司在合同评审过程中,根据注册资本、过往承接项目情况、诉讼、信用情况来评估交
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对于注册资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合作方,公司经评估后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公司与其开展业务合作具有合理性。
(五)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针对采购、销售金额较大的供应商、客户,通过工商查询等方式进行背景调查核实是否
存在关联方关系;
(2)检查相关采购、销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方式、结算条款、运输政策等内容;
(3)对采购、销售金额前五大的部分项目执行了现场走访和访谈,确认采购和销售的情况及
真实性;
(4)检查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的期后收付款情况;
(5)选取样本对客户及供应商执行了函证程序,对未回函的项目执行了替代程序。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销售及采购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合理,符合行业惯例;
(2)公司毛利率不存在异常较高或较低的情形,公司与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内容、采购价格合理,定价公允,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
在关联关系;
(4)经核查公司 2024 年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未发现异常情况。
问题五:年报显示,2024 年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3.21 亿元,接近当年营业收入
金额;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1 亿元,与扣非后净利润水平不匹配。
请你公司结合主营业务回款的合同约定及实际执行情况,说明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
及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差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进一步说明期后回款情况
及回款是否存在异常。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差的原因,是否符合
行业惯例,期后回款情况及回款是否存在异常的说明
按照行业惯例,储能设备款项一般分四阶段进行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预付款(10%~20%):合同签订后支付;
到货款(30%~40%):设备到货后支付(通常需 1—3 个月);
验收款(30%~40%):设备到货验收后支付(通常需 1—6 个月)
质保金(5%~10%):设备验收合格后 1 年内支付。
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客户磋商确定最终的具体结算方式,具体付款时间节点根据合同
约定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合同签订 签收 验收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付款条件
号 日期 时间 时间
合同签订 10 个工作日内预付 10%,设备到货签收并 2024 年 9 月 9
湘潭电机股 2024 年 7 2024 年 9 月
份有限公司 月 23 日 20 日
的 95%,质保 5%,质保金期限为 1 年。 月 16 日
甘肃省拓港 2024 年 合同签订 10 个工作日内预付 10%,设备到货签收并
日 月 12 日
限公司 日 的 95%,质保 5%,质保金期限为 1 年。
拓源能源发 2024 年 合同签订 10 个工作日内预付 10%,设备到货签收并 2024 年 10 月 19
月 28 日—
有限公司 日 的 95%,质保 5%,质保金期限为 1 年。 月 20 日
月 23 日
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方式,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
内支付货款总额的 20%,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 90 日
广西众泰建 2024 年
内支付货款总额的 40%,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 150 日 2024 年 12 月 20 2024 年 12
内支付货款总额的 37%。余 3%质保金在设备验收合 日 月 23 日
有限公司 日
格一年后支付。设备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
向甲方开具全额 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1)预付款: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
同总价 10 %的预付款;(2)第二次付款:甲方在乙
方设备到货 3 个月后,7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
云南凌飞电 2024 年 12 月 22 2024 年 12
气有限公司 日 月 26 日
日 第三次付款:甲方在乙方设备到货 6 个月且验收合
格后,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 60%的到
货款。(4)质量保函: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按合
同总价 5%向甲方提供一年期的质量保函。
月 30 日- 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 30%—50%,剩余 月 29 日-
月 18 日 月
注:湘潭电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节省运费和时间,派遣人员到公司现场进行集中验收,再将货物直接发往项目现场,因此该
项目的验收时间在签收时间之前。
按照上述销售合同约定,公司 2024 年设备销售的第二笔款、第三笔款的支付周期在 2025 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02.53 6,439.25 78.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613.65 8,912.00 277.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11.12 -2,472.75 -794.19
长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和存货增加,销售商品收回的现金小于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所致。由于公司在
资,支付了部分采购款,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于现金流出。
公司期末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22,111.12 万元,净利润-1,622.48 万元,两者相差-
(1)不影响净利润但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的主要项目合计 14,820.77 万元,其中:经
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33,699.91 万元,按照销售合同约定,部分应收账款(到货款)的支付周期在
一年度大幅增长;
(2)导致净利润增加但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收益项目 11,513.88 万元,其中:投资收益
(3)导致净利润减少但不产生现金流的资产折旧及摊销、资产减值等合计 5,902.73 万元:
其中: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3,405.47 万元、资产折旧和摊销 3,048.71 万元,公允价
值变动损失 96.65 万元,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80.51 万元,递延所得资产减少-397.76 万元,递延所
得税负债增加-330.85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截至 4 月底到期应收 截至 5 月 13 日回款
额 逾期金额
款 额
一、储能系统业务 26,189.16 13,091.49 6,316.33 6,775.16
二、储能消防业务 7,661.44 5,313.46 2,617.84 2,695.62
三、其他(已单项全额计提坏
账)
合计 33,928.60 18,482.95 8,934.17 9,548.78
注: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33,928.60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1,792.28 万元,账面净值 32,136.32 万
元。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对逾期应收款,营销中心负责人应安排人员重点催收,
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暂停发货的决定;对应收款逾期 2 个月以上的客户是否继续发货由公司信用管
理小组决定。对超过信用期限 6 个月以上应收账款的,财务负责人应向公司总裁报告该笔款项发生
的情况。公司将作出是否通过法律程序催收的决定。
针对上述逾期款项,公司积极与客户对接,了解逾期原因并协商解决方案。目前,回款事项正
有序推进中,不存在异常情况。在实际业务过程中,应收账款稍微逾期亦是行业共存现象,符合行
业惯例。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了解公司信用政策及信用政策变动情况,分析应
收账款余额增长的原因;
(2)访谈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对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部分主要客
户应收账款余额占其收入比重提升的原因,并结合收入情况等因素分析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变动的
合理性;
(3)获取应收账款的账龄明细,并与可比公司账龄结构进行对比;对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进行核查,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计提比例,评估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函证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及发生额,对未回函的客户实施替代程序;
(5)结合银行流水核查,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并对逾期未回款的客户进行访谈,
了解其未及时回款的原因及回款计划;
(6)复核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是否准确;结合影响经营现金流的主要项目的变化情况,分析
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差的原因合理,符合行业惯例,期后回款情况
不存在异常。
问题六:年报显示,2024 年末你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 3.75 亿元,主要为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为 1.05 亿元,期末累计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利得为 8.60 亿元。请你公司结合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标的的状况,逐项说明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成本、后续计量情况,利得和余额的确认依据及准确性。请
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成本、后续计量情况,利得和余额的确认依据及
准确性
单位:万元
截止至 2024
初始投资 初始投资成 期末账面余
被投资企业名称 投资类型 年 12 月 31 日
时间 本 额
持股比例
深圳市融泰中和六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伙
限合伙)(更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泰 31.6112% 2019 年 18,941.21 11,882.14
人
海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天翊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有限合伙
合伙) 人
南京天溯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 3.4676% 2020 年 7,197.06 15,414.43
湖南凌翔磁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投资 1.885% 2022 年 1,500.00 1,960.70
合计 - - - 32,638.27 37,481.09
后续计量情况,利得和余额的确认依据及准确性:
(1)深圳市融泰中和六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泰中和六号”)
公司在 2019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及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
基金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9 亿元与前海融泰中和(深圳)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泰中和”)、汕头市广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投
资”)、自然人方振淳共同投资深圳市融泰中和六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与自然
人方振淳作为有限合伙人,融泰中和与广大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融泰中和作为基金管理人和执行
事务合伙人。基金总规模 40,400 万元,其中金时科技出资 19,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47.03%。
融泰中和六号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以约 39,850 万元通过受让方式投资持有海光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现“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信息”)1.9871%股权。截至 2022 年
海光信息上市前,持有海光信息股份数量为 3,548.40 万股,占海光信息上市前股份的 1.75%。
海光信息(股票代码:688041.SH)于 2022 年 8 月上市,融泰中和六号持有海光信息股票限售
期为 1 年,已于 2023 年 8 月解禁。
公司持有融泰中和六号投资的公允价值确认方法:按资产负债表日海光信息收盘价和间接持股
数量计算的总金额减去出售股票应缴纳的税费后,按投资协议约定的享有比例确认公允价值。
(2)成都天翊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翊投资”)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为促进长远发展,充分借助专
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优势,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与成都经开捷成创
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捷成创业”)等共同投资成都天翊创业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捷成创业作为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隆成(深圳)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总规模 16,000 万元,公司出资 5,000 万,出资比例为 31.25%。
天翊投资以人民币 14,300 万元受让新余环亚诺金持有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光电气”)的股份 4,193,352 股。
截至 2021 年 4 月,天翊投资持有国光电气 4,193,352 股,占国光电气上市前股份的 7.22%。
国光电气(股票代码:688776.SH)于 2021 年 8 月上市,天翊投资持有国光电气股票限售期为 3 年,
已于 2024 年 8 月解禁。
公司持有天翊投资的公允价值确认方法:按资产负债表日国光电气收盘价和间接持股数量计算
的总金额减去出售股票应缴纳的税费后,按投资协议约定的享有比例确认公允价值。
(3)南京天溯自动化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天溯”)
持股数量 148.8777 万股。
公司与南京天溯股东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约定一旦触发回购条款,金时科技可要求股东
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购买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南京天溯的直接投资额为 6,880 万元,持有其 3.4676%的股
权份额。
南京天溯为非上市公司,在未发现公司有明显经营和财务异常的情况下,按距离 2024 年 12 月
(4)湖南凌翔磁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翔磁浮”)
中:向凌翔磁浮增资 780 万元取得凌翔磁浮 0.91%的股权,以 720 万元受让其他股东持有的凌翔磁
浮股权 1.13%。
凌翔磁浮成立于 2016 年,是一家从事磁浮列车悬浮控制系统、磁浮轨道与车辆智能运维装备、
军工测控与智能运维系统研发、制造、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对凌翔磁浮的直接投资额为 1,5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885%。
凌翔磁浮为非上市公司,在未发现公司有明显经营和财务异常的情况下,按距离 2024 年 12 月
次转让,转让价格按增资价格的 8 折定价,鉴于最近一次增资与转让时间较近,根据谨慎性原则,
按转让价格计算确认公允价值,根据公司持股比例调整公允价值。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评估、测试其他权益工具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管理层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相关文件,了解管理层持有该项投资的目的,
检查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价管理层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初始认定的合理性;
(3)获取并检查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合伙企业及其直接投资公司的合伙协议/投资协议和对
外投资的银行回单,穿透核查合伙企业的底层投资标的情况;通过企查查等方式查询合伙企业直接
投资公司和底层投资公司的工商信息,核实合伙企业底层投资标的与公司投资目的是否相符;
(4)对于在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资产,从公开市场获取资产负债表日金融资产的交易价格,
重新计算金融资产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在内部估值专家的帮助下,评估金融工
具的估值所使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的关键参数,获取最新增资或转让的资料等方法确认其公允价
值,并对其进行复核;
(5)评价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会计列报的准确性。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初始成本、后续计量情况,利得和余额的确认依据充分、合
理、恰当,相关列报及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问题七:年报显示,2024 年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0.86 亿元,主要为原材料、在
产品和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0.01 亿元。请你公司说
明原材料、在产品的主要内容、库龄情况,计提减值的依据及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是
否符合行业惯例;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及是否存在异常。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原材料、在产品的主要内容、库龄情况,计提减值的依据及减值计提
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及是否存在异常。
公司期末原材料构成主要为电气件、结构件、电子料、探测报警装置、超级电容研发材料等。
具体构成情况及库龄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
业务类型 存货构成 余额
小于 91 天 91—180 天 181—365 天 大于 365 天
电气件 706.43 702.09 1.78 2.56 -
结构件 27.47 26.12 1.27 0.08 -
储能设备
其他 15.63 4.82 0.36 0.34 10.10
小计 749.53 733.03 3.40 2.99 10.10
储能消防系 电子料 246.60 234.11 11.41 1.09 -
统 电气件 54.87 30.76 10.05 14.06 -
库龄
业务类型 存货构成 余额
小于 91 天 91—180 天 181—365 天 大于 365 天
结构件 577.53 290.39 71.16 195.13 20.85
线材 72.44 45.50 20.18 6.75 -
探测报警装置 111.38 88.98 2.46 19.93 -
五金标件 29.50 18.98 3.37 7.15 -
其他 67.98 47.57 2.46 17.76 0.20
小计 1,160.31 756.30 121.09 261.86 21.05
超级电容研发
其他 材料
小计 292.66 223.38 38.48 12.94 17.85
合计 2,202.49 1,712.71 162.98 277.80 49.00
在产品为原料投入生产后,尚未最后完工交付的过程产品。主要为尚未完工的储能柜及储能
消防产品等。具体构成情况及库龄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
业务类型 存货构成 余额
小于 91 天 91—180 天 181—365 天 大于 365 天
储能柜 4,194.29 4,194.29 - - -
储能设备
小计 4,194.29 4,194.29 - - -
控制模块 102.87 102.87 - - -
储能消防系 线束 1.88 1.88 - - -
统 探测灭火装置 120.29 120.29 - - -
小计 225.04 225.04 - - -
合计 4,419.33 4,419.33 - - -
公司由于 2024 年度储能设备及储能消防系统销售大幅增长,原材料及在产品的库龄均相对
较短。
(1)计提减值的依据及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已经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
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公司库龄主要为一年以内的电气件材料、储能消防系统用探测灭火装置等,大部分库龄在
日常所需的辅料及低值易耗品等。金时材料的发出商品 111.67 万元为深圳市尚晧智造科技有限公
司在 2022 年发生的交易,尚未与公司进行结算,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已胜诉正在执行过
程中。公司已对该部分发出商品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未见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分库龄的存货跌价准备。各期末,公司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期末整体存货跌价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海博思创 0.55% 0.79% 0.43% 4.59%
南网科技 0.03% 0.06% - -
双杰电气 0.29% 0.49% 0.01% 4.37%
金时科技 1.30% - - -
可比公司的计提存货跌价的会计政策如下:
海博思创: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
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
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
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
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的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
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
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南网科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
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
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
内转回。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
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
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
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
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双杰电气: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
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
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时科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
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
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公司从 2024 年度开始进入储能行业,期末存货库龄多为 91 天内,已根据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对期末存在的存货进行存货跌价测试。计提减值的依据及减值计提是充分的,计提存货跌价的会
计政策及计提情况符合行业惯例。
截止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后结转情况
产品类型
余额 期后结转金额 期后结转比例
储能设备 216.31 202.73 93.72%
储能消防系统 799.94 661.79 82.73%
合计 1,016.25 864.52 85.07%
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未完全结转主要系期后结转统计期间较短,尚未验收所致,发出商品的期
后结转情况不存在异常。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公司期末在手订单情况、采购情况等,分析存货余额变
动的原因;
(2)获取公司期末存货结存清单和期后结转/销售清单,了解不同产品类型存货的主要构成和
库龄及期后结转/销售情况;
(3)查阅公司收入成本清单、期末在手订单和期末存货结存清单等,了解公司业务及具体产
品的相关情况;查阅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了解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各参数的预测依据和
跌价存货的具体型号,分析存货跌价准备变动的原因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获取公司期末在手订单和销售合同等资料,了解期末在手订单的客户结构和产品内容及
期末存货的订单覆盖率等,分析期末在手订单是否存在取消、变更等无法履行的风险和存货是否存
在呆滞积压等风险;
(5)通过公开渠道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告,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等相关情况,
对比分析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公司计提减值的依据及减值计提充分,符合行业惯例;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不存在异常。
问题八:年报显示,2024 年你公司 IPO 募投项目湖南生产基地建设完工,本期转
固 3.95 亿元,截至期末该资产处于闲置状态。请你公司说明 2024 年湖南生产基地的
折旧及减值计提情况,未来生产经营规划或处置安排,并结合资产减值计提的测算过
程及依据进一步说明减值计提的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2024 年湖南生产基地的折旧及减值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期初原 减:累计折 减:减值准 折旧计提比 减值准备比
项目 本期新增 账面价值
值 旧 备 例 例
房屋建筑物 - 39,194.48 894.00 4,221.99 34,078.49 2.28% 11.02%
机器设备 - 62.29 4.44 0.00 57.85 7.13% -
合计 - 39,256.77 898.44 4,221.99 34,136.34 2.29% 11.01%
注 1:折旧计提比例=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原值;
注 2:计提减值准备比例=计提减值准备/(原值-累计折旧)
备为在建工程转入。
(二)未来生产经营规划或处置安排
公司原计划建设湖南生产基地以更好地就近服务主要客户及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后来因公司接
连未能中标相关标段产品,导致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原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公司管
理层经审慎考虑,确定湖南金时不再从事烟标印刷业务。未来,公司将寻找合适的项目,并根据实
际情况将湖南生产基地对外出租或出售,以盘活资产。
(三)结合资产减值计提的测算过程及依据进一步说明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因公司决定湖南金时不再从事烟标印刷业务,导致湖南生
产基地项目建设期延长,项目用途可能改变等客观情况存在,公司认为,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存在减
值迹象,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聘请了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本次评估对象为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
司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
评估范围为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具体包括: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房屋建筑物 38,300.48 4,221.99 34,078.49
无形资产 3,870.74 - 3,870.74
合计 42,171.22 4,221.99 37,949.23
湖南金时项目在建工程在 2024 年 3 月竣工转固,项目建设总支出 39,526.68 万元全部转增固
定资产,其中转增机器设备金额 62.29 万元,转增房屋建筑金额 39,464.39 万元;此外,在转增时
按《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将收到的政府补助 269.91 万元冲减了房产原值金额,扣除后实际转增房
屋建筑金额为 39,194.48 万元。评估报告列示的房屋建筑物账面金额 38,300.48 万元,系按房屋建
筑类别转增固定资产金额 39,194.48 万元减除当年计提折旧 894 万元后的净额。
本次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委估资产由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等组成,由于委托人计划变更湖南生产基地项目原规划业务,
其具体实施方案尚处于前期调研以及方案论证阶段,目前暂不能确定,不能可靠地以收益法进行评
估,同时评估人员查询了周边房产交易市场,没有找到规模、用途相当的可比交易案例,委估资产
整体也不适用市场法。故本次对委估房屋建筑物和无形资产分别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本
次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基本计算公式为:
委估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不含税价)-处置费用
由于市场类似资产整体的公允价值市场上很难获取,同时房屋建筑物(厂房)和无形资产(土
地使用权)无法分割。故本次先对各单项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算,汇总后再减去处置费用,最后
确定委估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1)房屋建筑物
A.概况
房屋建筑物账面金额 383,004,787.39 元,计提减值准备 42,219,915.15 元,账面净额
库、功能用房和门卫等,取得权证的面积共计 141,596.24 ㎡;此外还申报了 4 项配套设施,包括
事故收集池、绿化、道路围墙工程和室外雨污水工程。
B.评估方法
对于不存在相关活跃市场,缺乏相关市场信息,且委估固定资产不能独立创造收益,无法采用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通过其特点、市场条件、可收集资料的情况,采用业内
通行的、对类似资产价格确定的方法—成本法来进行评估。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
结合房屋建筑物特点,对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主要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全价一般包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及可抵扣增值税。
房屋建筑物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C.评估结果
房屋建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房屋 39,194.48 34,078.49 39,386.62 34,565.37 192.14 486.88
(2)土地使用权
A.概况
企业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 2 宗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序 用地性 类 开发程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终止日期 面积(㎡)
号 质 型 度
湘(2019)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宁乡市城郊街道 出 五通一
湘(2020)宁乡市不动产权第 宁乡经济开发区 出 五通一
合计 - - - - - 125,623.05
B.评估方法
一般而言,土地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等几种方法。
根据委估地块用途的特点,结合评估目的,考虑到委估地块所在区域的地产市场发育状况及其
他地产市场资料情况。收益法难以取得单纯土地的收益额,拆分房屋收益和土地收益又有一定的不
确定性;成本逼近法作为以土地全部投资为基础的评估方法,土地的所有权收益确定也不够准确;
因此本次评估不适用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
委估部分地块所在区域的土地市场发育完善,在评估基准日有较多的成交案例,具备采用市场
比较法的前提条件,对于此类土地首选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市场比较法是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的若干参照物,就交易情况、
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条件与委估对象进行对照、比较,并对参照物价格加以修正,从
中确定委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该方法基本公式如下:
委估对象价值=交易参照物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房地产状况修正。
C.评估结果
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公允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本次评估假定委估资产将以现有条件为基础,采用原地整体处置方式。本次处置费用包括与资
产处置有关的税费,以及交易服务费等。
处置费用=相关税金+产权交易服务费
(1)相关税金
印花税按评估值的 0.05%收取。
相关税金= 40,562.93×0.05%= 20.28 万元
(2)产权交易服务费
产权交易服务费参考《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服务
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851 号)中对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相关规定,以
产权交易成交金额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段累计方式收取,本次产权交易服务费计算结果出让方共
需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 40.59 万元。
单位:万元
公允价值减处
项目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处置费用 增减值 增值率%
置费用
固定资产 34,078.49 34,565.37 51.87 34,513.50 435.01 1.28
土地使用权 3,870.74 5,997.56 9.00 5,988.56 2,117.82 54.71
合计 37,949.23 40,562.93 60.88 40,502.05 2,552.82 6.73
综上所述,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可收回金额不低于账面净值
公司根据该专项评估报告中评估的可回收金额对湖南金时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进行减值
测试,由于可回收金额大于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净值之和,因此本年度无需计提减值准
备。累计计提湖南金时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221.99 万元,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四)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评估、测试固定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
(2)获取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湖
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苏中资评报字〔2025〕9003
号),查阅评估报告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
(3)于年末实地查看了相关固定资产,检查固定资产的状况,了解、评估固定资产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与管理层讨论未来资产利用效率、相关资产减值的充分性和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4)检查湖南金时生产基地的验收情况,获取综合验收的进度情况和关键重要验收时点的相
关依据;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特此函复。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