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首次披露了《关于“盛虹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2025 年 5 月 13 日、2025 年 5 月 14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2025 年 5 月 1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盛虹转债”回售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盛虹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关于“盛虹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盛虹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5)、《关于“盛虹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8)、《关于“盛虹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9),提示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其持有的“盛虹转债”全
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256 元/张(含息、税),回售申
报期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结果
“盛虹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及《证券回售付款通
知》,“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19 张,回
售金额为 1,904.86 元(含息、税)。公司将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
金及回售手续费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款
到账日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盛虹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与《证
券回售付款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