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2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派发现金红利 15,866,666.68 元 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化。
一致。本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15,866,666.67 元,与前述审议通过的合计派发金
额存在的差异为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3,333,33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 元( 含税)。( 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发 0.15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 新疆能源(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股东( 井冈山和风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
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
价为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发行价所作相应调整如下:
元/股 3.38 元/股-0.063 元/股)。
元/股 3.32 元/股-0.08 元/股)。
元/股 3.24 元/股-0.017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董爽、赵生萍
联系电话:0991-3720088
八、备查文件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