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或“闻泰科技”)
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立讯通讯(上海)有限公司
转让公司下属的昆明闻讯实业有限公司、黄石智通电子有限公司、昆明智通电子
有限公司、闻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Wingtech Group (HongKong) Limited(含
PT. Wingtech Technology Indonesia)的100%股权以及下属公司闻泰科技(无锡)
有限公司、无锡闻讯电子有限公司、Wingtech Mobile Communications (India)
Private Ltd.的业务资产包(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公司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定作出审慎判断,公司认为: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形;
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在交易各方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
承诺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
质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