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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电国际: 郴电国际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6 19:18:24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0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基于战略合作意愿
订立的框架性文件,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通过后续项目协议明确,具
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未来经
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次合作不会导致公司主营
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全资
子公司湖南郴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受让郴州华骏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骏新能源”)项目子公司股权。2025年5月16日,公
司和华骏新能源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双方将基于各自优势资源,围绕集中式风电项目
等开展战略合作。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郴州华骏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000MA4PTLN684
   住所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路69号1幢207号
 法定代表人        杨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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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及控股)
 成立日期    2018年8月15日
 营业期限    长期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风力、水力、火力、太阳能、物质能、地热、
         潮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销售:矿产
         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不
 经营范围
         含贵金属)、汽车零部件、电线电缆、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城市
         建设项目开发;房地产项目开发及经营;环保工程建设;计算机软件
         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杨诗妍(认缴出资1,020万元,持股比例51%);李群华(认缴出资600
  股东
         万元,持股比例30%);杨志(认缴出资380万元,持股比例1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228,263万元,净资产86,671万
         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781万元,净利润-1,459万元;截至2025
主要财务数据
         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27,462万元,净资产为85,870万元;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方式
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战略合作暂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双方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利用地方电网、稳定用户、
能源消纳、能源服务等领域的资源,发挥集中式风电开发建设经验及
手续办理的优势;围绕集中式风电项目直供地方电网,在安全稳定电
源的条件下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二)合作内容
  双方结合各自战略布局和规划,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充分
利用各自在能源行业、电站运营、地方以及政府层面的影响力、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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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资金优势及资源优势,共同开发宜章冬瓜岭风电场二期项目、
桂阳月和风电增补扩容项目、临武县金石岭风电场项目,项目建成投
产后直接接入公司电网。
  (三)合作模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郴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受让华骏新
能源三家项目子公司51%及以上的股权,项目子公司由公司控股。
  (四)协议期限
  合作期限为10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协议期满后,如有需要,
经双方同意后可延长。
  (五)其他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表明合作意向和意愿,本身不构成双方
互相追究责任的依据。本协议项下的具体合作项目及事项,以双方另
行签订的具体股权收购协议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骏新能源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开发集中式风电项
目,有利于公司降低综合购电成本;此外,可加速推进新能源发展,
推动公司绿色低碳转型。
  本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
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本次合作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
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受让华骏新能源项目子公司股权并取得经营控
制权后,因日常运营管理中具有管理、财务、人事等因素而出现的不
确定性,由此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战略协同、财务协同、组织机构协
同、人力资源协同、资产协同等风险。此外,集中式风电项目还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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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项目建设进度及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根据具体合作项
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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