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亚辉龙: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6 17:18:13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
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
一.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
 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
 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
 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
 场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 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 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
 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
 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
 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
  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股东(或股东代表)提
  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提问时需说明
  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七. 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再
  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或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
  绝或制止。
八.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提问
  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
  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或股东代表),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事项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 10 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请在投票数栏中填写投票数。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或股东代表)按表决票要求填
  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
  上签字。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请调整为静音
  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
  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   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四.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时       间:2025 年 5 月 26 日(周一)15:00
地       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 32 号启德大厦 8 栋会议室
召集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       持:董事长胡鹍辉先生或副董事长宋永波先生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逐项报告并审议会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股东提问和集中回答问题
 五、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
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议案三: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组织编写了 2024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01,533,630.6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23,069,921.4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70,426,8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9,789,628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119,789,628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9.73%。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亚辉龙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议案六: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有足够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
设资金,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详细如下:
   授信机构       最高授信额度(万元)           期限
  银行或其他机构         350,000
                              不超过两年
     总计           350,000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
或其他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
期限、授信产品、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可以自有财产作为担保。
  在该等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涉外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进出口押汇、保理、提货担保/提单背书及国内、国际
贸易融资、担保、质押等业务。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议案七: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
拟对深圳市开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路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普
佳贸易有限公司、亚辉龙(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大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
南亚辉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德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亚辉龙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深圳市大道测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昭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市亚加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亚辉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
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可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
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
额度内调剂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有关协议及文件。上述
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议案八: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
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议案九: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拟与公司关
联方深圳市卓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德昌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生业务往来,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在合计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采购/销售原材料、商品或服务,相关资产租赁服务
及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议案十: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登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刘登明先生任职本公司独立董
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
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六年”的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刘登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 号指引》”)及《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登明先生将继续履行
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1 号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洪蛟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刘洪蛟先生在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其为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
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刘洪蛟先生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现将此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附件一: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切
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
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
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做好公司日常运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将公司董
事会 2024 年度的重点工作及 2025 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发展趋势整体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1,162.03 万元,同比下降 2.02%,主要为新冠
业务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公司非新冠自产主营业务收入 167,229.15
万元,同比增长 26.13%,其中:(1)国内非新冠自产主营业务收入 142,240.55 万
元,同比增长 21.14%;(2)海外非新冠自产主营业务收入 24,988.60 万元,同比增
长 64.78%。公司代理业务收入 30,181.78 万元,同比下降 13.95%。另外,公司自产
化学发光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52,205.53 万元,同比增长 30.27%。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65.15%,较上年同期 56.57%增长 8.58 个百分点,主要
为报告期内非新冠自产产品收入增长所致。公司非新冠自产业务综合毛利率 71.5%,
较上年同期增长 1.50 个百分点,其中化学发光试剂业务毛利率 81.75%,较上年同
期下降 1.2 个百分点;代理业务毛利率下降 3.06 个百分点至 29.45%。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153.36 万元,同比下降
同比增长 30.84%。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不存在有董事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查阅董事会各项议案相关材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关联
交易、股权激励、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相关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个专
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协助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五)信息披露情况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 济参考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官方网站
(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刊和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有关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情
况。2024 年度,公司共完成 4 份定期报告、83 份临时公告及 131 份配套披露文件的
编制及披露工作,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相关公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业绩说明会、参加券商策略会等多渠道积极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投资
者答疑解惑,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情况的了解,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三、2025 年度工作计划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
心作用,持续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并积极推进会议各项
决策。带领公司管理层全面贯彻经营战略布局,深耕体外诊断主业,立足创新,持
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努力以良好的业绩和长期投资价值
回馈全体股东。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附件二: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限公司
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各项职
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规范运作、财务状况、股权激励、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
项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保障公司
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决和决议均严格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了审核相关定期报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
用等重大事项,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
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
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
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及时修订公司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日常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
负责人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经
营成果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健全,财务管理较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三)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相关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信息
披露及时、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也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切实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继续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
事项并监督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特别是对公司财务、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
等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内控措施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切实维护
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件三: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已经审计。现将本公司有关的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营利润及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011,620,281.45   2,053,101,446.48        -2.02
      营业成本       698,520,175.05     886,810,739.09        -21.23
      销售费用       434,668,473.01     395,369,972.92         9.94
      管理费用       172,244,438.70     172,253,257.93         -0.01
      财务费用        11,267,412.54       -9,864,220.31       不适用
      研发费用       336,707,456.50     317,181,888.15         6.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748,522,680.22    -634,878,098.98        不适用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减少所致。
构变化所致。
所致。
品收到的现金增加、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税费减少所致。
产品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增长 16.00%。其中:年末流动资产为 201,176.05 万元,同比增长 8.70%;流动
资产占总资产 45.57%;年末非流动资产为 240,333.25 万元,同比增长 22.91%,
非流动资产的增加主要是债权投资、固定资产等增加。
长 34.64%。其中:短期借款 29,231.77 万元、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29,534.56 万
元、合同负债 18,332.12 万元、应交税费 4,816.91 万元、长期借款 58,544.24 万元、
递延收益 6,252.01 万元。年末资产负债率 38.81%,偿债压力和财务风险处于可
控范围;年末流动负债为 105,770.47 万元,占总负债的 61.73%。
万元,其中:股本 57,026.74 万元,资本公积 48,036.13 万元,盈余公积 22,878.81
万元,未分配利润 146,327.44 万元,少数股东权益为-5,532.12 万元,每股净资产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附件四: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洪蛟先生,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2004
年 6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 6 月至
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洪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截至本资料披露日,刘洪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
《1 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1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5-16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