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向贵所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
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被受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发行
的审计机构。本次变更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英航、祝永立、董超,现拟变更
为王英航、祝永立。
变更事由:因内部工作调整,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
机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发生变更。
本次变更仅涉及签字人员数量调整,不涉及新增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形。
董超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承诺函》签署页)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 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