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范围,规范总经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代理人,负责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 总经理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机构,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以总经理为
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实施对经营工作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五条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执行公司发展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列席董事会议;
(十)决定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协议(包括采购、销售、租赁、委托经营、
受托经营等)的签署;
(十一)核销单笔或同一会计年度累计数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坏帐;
(十二)决定单项数额或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 300 万元的捐赠;
(十三)决定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四)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违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得超越权
力范围。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的义务与责任:
(一)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执行董事会决议;
(三)忠实履行职责、搞好公司的生产经营;
(四)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主要内容为:
及弥补亏损方案等情况;
(五)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六)接受董事审计委员会监督;
(七)总经理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
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
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九条 总经理责成公司职能部门制定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等具体规章。
第十条 总经理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时,可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主持工
作。
第十一条 总经理在履行职责时,违反董事会决议或超越权限,致使公司遭
受损害时,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讨论研究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重大问题的工作会议。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决定可定期或不定期
召开。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或由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召
集和主持,并由公司办公室具体组织。
第十五条 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必要时可吸收公司有关
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十六条 公司办公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会议纪
要,经召集人和主持人签署后下发执行。
第十七条 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
议讨论的未公开事项和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总经理组织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细则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