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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份: 金田股份关于“金田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2 17:22:55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田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27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 年 5 月 27 日
     回售期内“金田转债”停止转股
     “金田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田
      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本次满足回售条款而“金田转债”持有人未在上述回售期内申报并实施回
      售的,本计息年度即 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2026 年 3 月 21 日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
     风险提示:如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则等同于以 100.27 元/张(含当期
      利息)卖出持有的“金田转债”。截至目前,
                         “金田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
      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
      风险。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5 月 8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公司“金田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的 70%。根据《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现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金田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 30 个交易日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
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本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
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金田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率 1.80%,
计算天数为 55 天(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算头不算尾),利息为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金田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田转债”
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046”,转债简称为“金田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
   (四)回售价格:100.27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金田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 2025 年 5 月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金田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金
田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
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
易日后“金田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如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则等同于以 100.27 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
有的“金田转债”。截至目前,“金田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
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74-83005059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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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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