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肃珣
本人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勤勉尽职,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 1983 年就职于辽宁大学至 2015 年退休。曾任辽宁大学工
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自 2019 年兼职本钢板材独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
《独董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于 2024 年度出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 8 次会议和 2 次股
东大会,未发生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
况。本着勤勉务实的态度,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通过与公司管理层、
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获取相关信息,及时了
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所参加的会议议
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 2 次;出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6 次。通过通讯或会议等
方式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对公司定期出
具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等议案予以重点关注与审议,并
对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1-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
对公司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部投了赞
成票。
本人 2024 年度共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活动 6 次,其中包括 4 月、
测活动;8 月以在线学习形式参加了深圳证交所开展的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后续培训活动;9 月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能力建设培训;12 月参加辽宁证监局举办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
综合惩防专项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
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主要工作内容
为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务虚会等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生
产经营情况,了解董事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了解公司投资项目建设
及后评价情况,本人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沟通,以获悉公司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实时知悉公司发展动态,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注公司以下事项:
鉴于深交所对公司 2023 年年报业绩预告问询函,本人重点关注
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
审计部门的沟通,了解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估价、方法是否
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结合企业实
际情况,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有效地
应对资产减值的重大错报风险,确保公司有效管理和控制潜在的审计
-2-
风险,保证公司财务健康。
此外,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联
方交易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有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要求等也给予了认真审核,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如“鞍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
、“关于收购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计政
策变更”以及 2024 年各季度及半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议案。
本人 2024 对公司内部控制与内部管理等给予关注,并对有关议
案进行了审议。包括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方案、“内部审
计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主体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本人对这些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行了审议。本人对这些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四、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本人在 2024 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全面完成了独立董事工作,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承担
的职责。
独立董事:张肃珣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