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勘设股份: 勘设股份2024年度离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强)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4-03 19:17:42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王强)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
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离任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
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强先生被指定居
所监视居住,缺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无法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责。后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
议案,同意选举刘杰先生接替王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本人王强,1970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
产评估师。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9 月贵阳市审计局工交处审计
员,1996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0 月贵阳审计师事务所评估主任,
月至今贵州君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 年
年 4 月任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
年 5 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本人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
意见。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   参加股
独立董               以通讯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两次未亲   东大会
事姓名               方式参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参加会    情况
                  加次数
                                      议
王强     7     4     1     0     3     是      2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内,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
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

应职务,依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4 月修
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4 月修订)》积极
开展工作。2024 年度共出席审计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
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效率。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
高度关注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要求会计师
事务所要严格依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审计报
告,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或者风险,要及时与独立董事和公
司管理层沟通。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重点关
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本人积极关注公司
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上证 e 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
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
过现场会议、网络会议、参加培训、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
面工作,充分、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发展战略及规
范运作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保
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
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
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听
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
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结合本人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
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
事的工作,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动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切
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
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
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内部控制测试管理制度(2024 年 4 月修订)》的
规定执行,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须予以披露的事项,全年度未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
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其他
相关的监管规定,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酬金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
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公司章程》《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
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绩
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且均已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及利润分配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对公司与关
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解。经了解,截止 2024
年 9 月 20 日,除对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及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上市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
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
战略等因素而制定,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人认为,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
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
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内,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独立董事:王强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证券之星

2025-04-03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