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含一次性回报股东特别现金分红)比例从 2023 年度的 35%提升至 40%。
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末期现金股利人民
币 4.4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目前公司扣除回购
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末期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 21.85 亿元,连同已派发
约人民币 19.18 亿元的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竞争力,全年业绩实现稳健增长。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成功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成为快递物流行业的首家“A+H”上市公司,公司
的发展迈入新的篇章。
为更好地回馈广大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根据《未来五年(2024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建议 2024 年度现金分红(不含一次性
回报股东特别现金分红)比例从 2023 年度的 35%提升至 40%。现将具体利润分
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5,031,094 千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232,352 千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2,991,294 千元,扣除 2024 年度内实际派发的
现金股利人民币 9,602,792 千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8,187,244 千元。
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 4.4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截至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末期现金分红金额为
人民币 21.85 亿元,具体分红金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金分红,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67.14 亿元,连同本次拟派发的末期现
金分红金额,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预计为人民币 88.99 亿元。其中,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和本次末期现金分红金额合计预计为人民币 41.04 亿元,占公司
红总额与 A 股股份回购注销总额合计预计约为人民币 124.75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度归母净利润 123%。
其中 A 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H 股股息以港元支付,汇率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派息方案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平均中间价
折算。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千元) 8,899,007 2,889,209 1,213,616
回购注销总额(人民币千元) 3,575,545 0 394,9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
民币千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人民币千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人民币千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人民币千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总额(人民币千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人
民币千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人民币千元)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
否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注: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回报股东
特别现金分红及本次拟实施的 2024 年末期利润分配预计金额。
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人民币 13,001,832 千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九)项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和《未来五年(2024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与
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
在重大差异。
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6,889,273
千元、人民币 19,955,566 千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7.63%、9.33%,均低
于 50%。
四、其他说明
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
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