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5-016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 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 风电 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 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 WK0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润分配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 6,473,713,83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74 元(含
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决定公司 2025 年中
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本次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
排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 1,494,253,277.81 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 6,473,713,83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 10 股分配现金 0.74 元(含税)
,共计分
配现金 479,054,824.01 元(含税)
,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30,054,444.79 元的 36.02%,该现金分红比例
符合《公司章程》和分红规划中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
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
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公司近三年相关财务指标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79,054,824.01 543,876,111.74 589,232,123.3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否
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107.7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
为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拟增加现
金分红频次,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体如下:
(一)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满足《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 2025 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
如在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上
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和分红规划中现金分红
政策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
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
(二)监事会意见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
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投资者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及“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开展中期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
虑了公司的未来发展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
安排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