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兴化市戴南镇人民路 95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 案
二〇二五年三月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发行人声明
“双乐股份”)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专业顾问。
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
册的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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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发行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发行人、公司、双乐股份 指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双乐泰兴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 指
券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本预案 指
债券预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9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预案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
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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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
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
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
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
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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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
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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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
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九)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
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
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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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
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
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
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
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
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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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
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及
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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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
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公告的募集
资金用途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
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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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
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
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可转债给予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亦有权放弃配售
权。具体优先配售比例及数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
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
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
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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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七)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
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1)遵守公司发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
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当由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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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进行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主要内容;
(5)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拟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
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双乐颜料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书面提议;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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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 80,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金投资额
合计 88,847.89 80,0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
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可转债评级事项
公司聘请的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二十一)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
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
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二十二)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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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方案尚需根据程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审核并报
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公司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 1-9 月财务
报表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663,288.77 39,932,500.51 19,001,164.61 16,418,216.20
应收账款 241,340,600.82 213,816,972.67 159,258,272.18 162,863,874.69
应收票据 - - 19,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140,407,967.32 133,573,081.68 40,811,404.05 72,556,805.30
预付款项 3,363,725.80 2,362,609.55 2,744,443.20 3,479,799.65
其他应收款 10,267.12 7,167.12 204,805.79 1,534,498.58
存货 237,607,338.30 226,558,126.49 304,909,266.64 228,015,578.90
其他流动资产 3,803,970.82 6,973,190.48 20,574,803.57 13,270,333.33
流动资产合计 656,197,158.95 623,223,648.50 547,523,160.04 498,139,106.65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0,193,600.00 90,193,600.00 92,102,500.00 91,937,200.00
固定资产 929,486,046.64 1,016,577,955.23 1,128,793,555.67 1,156,630,542.33
在建工程 43,789,519.98 23,086,371.31 40,485,787.06 80,510,111.94
无形资产 92,016,734.80 91,758,000.59 91,312,836.55 92,679,538.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69,600.74 3,871,513.14 3,686,337.86 8,824,764.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350,650.31 2,459,411.57 11,282,479.39 11,214,829.3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70,806,152.47 1,227,946,851.84 1,367,663,496.53 1,441,796,986.66
资产总计 1,827,003,311.42 1,851,170,500.34 1,915,186,656.57 1,939,936,093.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156,943,869.44 68,182,902.08
应付账款 144,136,225.33 135,386,457.71 170,474,928.27 228,541,380.92
合同负债 3,704,364.84 4,214,337.41 3,506,334.85 3,816,481.46
应付职工薪酬 7,542,064.96 11,426,543.85 10,255,254.71 10,784,8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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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交税费 5,784,894.65 3,349,364.13 1,616,718.79 1,613,649.02
其他应付款 2,261,341.41 1,028,859.35 1,427,871.10 1,601,803.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59,090.00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81,567.43 547,863.87 455,823.54 496,142.59
流动负债合计 163,910,458.62 255,953,426.32 344,680,800.70 315,096,287.59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16,993,253.02 18,940,625.05 21,612,121.03 24,508,617.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9,409,337.10 8,418,196.26 9,838,382.79 12,844,656.28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402,590.12 27,358,821.31 31,450,503.82 37,353,273.30
负债合计 190,313,048.74 283,312,247.63 376,131,304.52 352,449,560.8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1,016,764,175.14 1,016,764,175.14 1,016,764,175.14 1,016,764,175.14
专项储备 4,686,496.03 2,893,754.26 3,368,068.18 458,446.76
盈余公积 50,000,000.00 48,685,230.50 46,046,602.75 44,114,347.85
未分配利润 465,239,591.51 399,515,092.81 372,876,505.98 426,149,562.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1,636,690,262.68 1,567,858,252.71 1,539,055,352.05 1,587,486,532.42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827,003,311.42 1,851,170,500.34 1,915,186,656.57 1,939,936,093.31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167,650,779.35 1,433,324,409.99 1,270,705,476.24 1,336,104,395.88
其中:营业收入 1,167,650,779.35 1,433,324,409.99 1,270,705,476.24 1,336,104,395.88
二、营业总成本 1,073,915,050.32 1,381,652,782.90 1,260,125,550.73 1,232,931,110.46
其中:营业成本 971,202,128.41 1,245,723,239.69 1,141,101,257.18 1,096,287,749.46
税金及附加 8,551,756.21 10,129,218.28 8,345,042.99 7,190,216.73
销售费用 10,137,308.31 14,190,143.87 9,879,852.35 12,971,594.44
管理费用 31,149,481.38 43,419,810.00 38,998,886.81 43,214,120.20
研发费用 49,521,159.14 58,476,303.33 53,863,668.82 56,448,122.87
财务费用 3,353,216.87 9,714,067.73 7,936,842.58 16,819,306.76
其中:利息费用 3,847,624.55 10,062,033.72 8,994,035.21 16,389,086.29
利息收入 147,473.11 167,281.36 67,069.72 171,452.31
加:其他收益 13,366,879.00 12,319,991.30 22,287,805.71 6,189,68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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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投资收益 791,443.60 531,679.96 1,139,314.20 730,329.6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908,900.00 165,300.00 890,100.00
信用减值损失 -1,487,900.92 -2,651,845.39 -22,346.09 3,229,807.51
资产减值损失 -1,143,881.43 -4,110,156.99 -6,276,176.58 -2,620,583.23
三、营业利润 105,262,269.28 55,852,395.97 27,873,822.75 111,592,623.93
加:营业外收入 1,250,262.60 947,079.33 255,860.67 397,810.23
减:营业外支出 527,179.94 2,534,286.22 580,845.80 2,511,531.87
四、利润总额 105,985,351.94 54,265,189.08 27,548,837.62 109,478,902.29
减:所得税费用 8,946,083.74 6,987,974.50 -1,110,360.59 14,210,464.76
五、净利润 97,039,268.20 47,277,214.58 28,659,198.21 95,268,437.5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
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
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
后净额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他综合收益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7,039,268.20 47,277,214.58 28,659,198.21 95,268,437.53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
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 0.97 0.47 0.29 1.1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97 0.47 0.29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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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84,279,340.14 1,004,285,425.13 854,376,782.70 751,354,016.65
收到的税费返还 738,048.72 1,149,863.73 1,193,375.5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2,360,825.64 1,009,239,153.91 889,485,772.22 761,845,033.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5,310,252.57 676,922,917.86 655,976,095.28 651,913,838.2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976,286.91 59,066,553.04 52,385,945.51 46,427,882.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2,699,921.32 908,262,310.13 879,450,535.89 868,233,876.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660,904.32 100,976,843.78 10,035,236.33 -106,388,842.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791,443.60 531,679.96 1,139,314.20 730,329.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10,000,000.00 - 465,000.0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0,586.50 11,086,113.96 1,515,567.43 1,552,243.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336,875.93 6,543,984.39 13,262,717.55 65,277,605.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16,289.43 4,542,129.57 -11,747,150.12 -63,725,362.2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40,662,5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26,584,730.14 287,620,539.03 374,527,295.8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00,000.00 242,584,730.14 288,620,539.03 915,189,795.8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0 289,603,625.97 198,997,861.91 725,724,625.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26,000,000.00 6,000,000.00 17,248,507.85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000,000.00 337,713,160.15 290,489,225.40 756,036,237.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000,000.00 -95,128,430.01 -1,868,686.37 159,153,5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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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30,788.26 10,931,335.90 -2,417,051.59 -11,381,175.7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932,500.51 14,001,164.61 16,418,216.20 27,799,391.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663,288.77 24,932,500.51 14,001,164.61 16,418,216.20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子公司双乐泰兴;公司报告期内的
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期间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93% 0.46 0.46
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7% 0.21 0.21
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86% 1.06 1.06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
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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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
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
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
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项目
流动比率(倍) 4.00 2.43 1.59 1.58
速动比率(倍) 2.55 1.55 0.70 0.8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66% 10.83% 11.31% 8.22%
资产负债率(合并) 10.42% 15.30% 19.64% 18.1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49 7.29 7.48 8.48
存货周转率(次) 5.48 4.58 4.21 6.3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3,108.48 22,940.07 19,657.05 27,266.73
利息保障倍数(倍) 28.55 6.39 4.06 7.68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3,966.09 10,097.68 1,003.52 -10,638.88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0 1.01 0.10 -1.0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5 0.11 -0.02 -0.11
每股净资产(元/股) 16.37 15.68 15.39 15.8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703.93 4,727.72 2,865.92 9,526.8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万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除特别说明外均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计算,2024 年 1-9 月的
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合并(母)公司负债总额/合并(母)公司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当年折旧摊销额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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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66.33 3,993.25 1,900.12 1,641.82
应收账款 24,134.06 21,381.70 15,925.83 16,286.39
应收票据 - - 1.9 -
应收款项融资 14,040.80 13,357.31 4,081.14 7,255.68
预付款项 336.37 236.26 274.44 347.98
其他应收款 1.03 0.72 20.48 153.45
存货 23,760.73 22,655.81 30,490.93 22,801.56
其他流动资产 380.40 697.32 2,057.48 1,327.03
流动资产合计 65,619.72 62,322.36 54,752.32 49,813.91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019.36 9,019.36 9,210.25 9,193.72
固定资产 92,948.60 101,657.80 112,879.36 115,663.05
在建工程 4,378.95 2,308.64 4,048.58 8,051.01
无形资产 9,201.67 9,175.80 9,131.28 9,267.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6.96 387.15 368.63 882.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35.07 245.94 1,128.25 1,121.4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7,080.62 122,794.69 136,766.35 144,179.70
资产总计 182,700.33 185,117.05 191,518.67 193,993.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因计提折
旧,账面金额持续下降所致;公司流动资产持续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应收账款
及应收款项融资金额随着销售收入金额的上升而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74.32%、71.41%、66.33%
和 64.08%,是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构成。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持续
下降,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因计提折旧金额增加而持续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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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10,000.00 15,694.39 6,818.29
应付账款 14,413.62 13,538.65 17,047.49 22,854.14
合同负债 370.44 421.43 350.63 381.65
应付职工薪酬 754.21 1,142.65 1,025.53 1,078.48
应交税费 578.49 334.94 161.67 161.36
其他应付款 226.13 102.89 142.79 160.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5.91
其他流动负债 48.16 54.79 45.58 49.61
流动负债合计 16,391.05 25,595.34 34,468.08 31,509.63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1,699.33 1,894.06 2,161.21 2,450.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940.93 841.82 983.84 1,284.4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40.26 2,735.88 3,145.05 3,735.33
负债合计 19,031.30 28,331.22 37,613.13 35,244.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有所下降,主要系流动负债大幅下降所致。公
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89.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规模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
(1)公司偿还银
行贷款导致短期借款金额下降;(2)2022 年、2023 年,公司偿还部分工程设备
款,致使应付账款金额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4.00 2.43 1.59 1.58
速动比率(倍) 2.55 1.55 0.70 0.8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66% 10.83% 11.31% 8.22%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合并) 10.42% 15.30% 19.64% 18.1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3,108.48 22,940.07 19,657.05 27,266.73
利息保障倍数(倍) 28.55 6.39 4.06 7.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波动上升趋势。2022 年以来,
随着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公司营运资金不断增加,短期偿债能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 2022 年
之后公司逐步清偿银行借款,使得负债规模相应减少。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维持在较为良好的水平。2024 年 1-9 月,公
司利息保障倍数大幅上升,主要原因为:
(1)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导致其利息费用
降低;(2)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利润水平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情况如下:
单位:次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6.49 7.29 7.48 8.48
存货周转率 5.48 4.58 4.21 6.39
总资产周转率 0.85 0.76 0.66 0.69
注:2024 年 1-9 月的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应
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公司应收账款较收入
增长更快所致。
下降。2023 年以来,随着市场回暖,公司销售收入增加,调整备货量至正常水
平,公司存货周转速度逐步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16,765.08 143,332.44 127,070.55 133,610.44
营业成本 97,120.21 124,572.32 114,110.13 109,628.77
营业利润 10,526.23 5,585.24 2,787.38 11,159.26
利润总额 10,598.54 5,426.52 2,754.88 10,947.89
净利润 9,703.93 4,727.72 2,865.92 9,526.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03.93 4,727.72 2,865.92 9,526.84
(1)
受全球限制铬系颜料应用领域政策的影响,铬系颜料的市场需求有一定程度下降,
公司铬系颜料销售收入亦有所下降;
(2)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酞菁类颜料销售价格
较低,对国内市场存在倾销影响,公司酞菁颜料的销售收入受到负面影响;(3)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较 2021 年度上涨,导致公司生产成本上升。
(1)2023 年 2 月,商务部认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酞菁类颜料存在倾销并征收反
倾销税,公司酞菁颜料市场的不利因素逐步消除,公司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毛
利率均有上升;
(2)2023 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有所下降,相应产
品的生产成本下降。
受行业政策、外贸倾销等其他外部宏观因素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
绩存在一定波动。2023 年以来市场回暖、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增加,公司发展趋势
向好。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 80,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金投资额
合计 88,847.89 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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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
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 号)的要求,公司为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事项,
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制定了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性,同时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
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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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的具体条件为: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则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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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如有)之和。
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且具有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
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
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
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
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
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
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四)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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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
时,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六)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受监事会的监督。
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
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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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还应当对调整或者变更的条件及程序
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27.72 2,865.92 9,526.84
现金分红(含税) 3,000.00 1,800.00 8,000.00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63.46% 62.81% 83.9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 12,800.00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5,706.8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224.29%
(1)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8.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0,000,000.00 元,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000,000.0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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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0,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外,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再融资计划,
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
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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